80多万买的商铺被法院14万拍卖掉,付了全款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阿宝嘚啵嘚 2024-06-20 14:31:36
离了个大谱,86万买的商铺被别人14万给拍走了,购买房产的一些坑如何规避?

安徽一位当事人说自己2023年1月份在当地买了一个商铺,是当地的一个农贸商城,听销售员介绍的挺好,就全款80多万跟开发商签了合同,合同中约定2023年10月份交房,但在2024年5月份的时候去催促开发商什么时候交房的时候得知自己买的铺子不属于自己了,得知此事时觉的不可思议,自己签了合同付了全款的房子,怎么就不是自己的了。

经过他仔细的了解,发现这不光是他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有好几个购买这个项目商铺的购房者都遇到这样的事情,因为此事他们这些人聚到了一起,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原因。原来是这家地产商欠了工程款成了被告,开发商输了,就通过法院把这些商铺进行了拍卖,其中就有这些人付了全款的房子,现在房子已经被别人拍去了,而且拍的价格和原来当事人购买时的价格相差过大,现在这付了钱的房东钱也要不回,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这些人问了当地的律师,都说案件比较难打,木已成舟不好做,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个房产是当地法院组织拍卖的。

这位当事人后面问到了我,问我这个钱或房还能拿回来吗?

看完当事人与这家开发商签的合同,看完合同后发现合同内的无效条款过多,意思就是合同不平等,但合同竟然还有一个条款就是购买方不得以合同条款显失公平或开发商未尽告知义务的重大误解为由向开放商提起任何形式的异议包括诉讼、仲裁等。

不知道买这个开发商的当事人有没有仔细看这个条款,这么不平等的合同竟然也甘愿付钱签字。

现在这个案子的困难是房子已经拍卖,这个拍卖的整个过程是不是合法有效,购房者如何避免自己买的房子莫名其妙的被的债权人执行?关于房产有一个很重要的程序,但这个程序通常会被购房者忽略,如果没有事发生这个程序可以不做,但如果发生了事情这个程序就非常的重要,建议有购房计划的可以保存下来。

这个程序就是“预告登记”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后,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前往房管所申请预告登记。这个手续有的是开发商通知购房者一起去办理,但很多开发商并不会这么做。递交完材料后经审核后,预告登记将被记载于房屋登记簿,购房者可以持受理回执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房产交易大厅发证窗口交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

此外,办理预告登记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房屋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购房者可以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了解具体费用情况。购买房产时进行预告登记可以为购房者提供多重法律保障,确保购房者能够顺利取得商铺的产权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具体可以避免哪一种法律风险呢?安徽这位当事人如果去做了预告登记手续,那么法院就不能执行已经预告登记的房产给第三人,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

但安徽的这位当事人并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导致法院在处置这些房产的时候,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系统中未查到预告登记信息,如果有这个信息就可以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因同一物之上多项物权并存和竞合的矛盾。它通过将各项权利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并按照该顺序为每一个物权确定一个实现的顺序,从而保障了物权的顺位。

当事人的两个诉求:

该物业的拍卖所得

该物业的所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第二条,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

这意味着,在楼盘烂尾、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的情况下,购房者主张返还购房款的权利,在法律上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理论上此解释也适用于商铺。

那么安徽的这位购房者还有没有机会获得以上的任一种权利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和方法。

文:阿宝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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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嘚啵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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