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爷为占小便宜,偷摸闯入废弃工厂拿钢筋,岂料却被意外砸成植物人,其家属一怒之下,竟张口反讹工地,要求赔偿200万。
工地负责人听闻此话,顿时都被气笑了,还未见过如此不讲理的人,直接回怼道:难道是我让你进工地偷钢筋的吗?
我还没追究你盗窃行为就不错了,竟还倒打一耙,让我赔偿你?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2018年11月说起,这天正在家中务农的刘文文,突然接到医院来电,说是她的公公任治有遭遇不测,正在医院抢救,让她赶紧来医院一趟。
听闻此话,刘文文当即慌了神,二话不说就带婆婆,赶往了医院。可还没等搞清楚发生了何事?
医生便开口说道,病人情况十分严重,需立即进行截肢手术,才能得以保命,但后续病人是否能够苏醒,全靠他个人意志了。
突如其来的噩耗,使得全家人惊慌失措,不知为何会发生这种事?任大爷究竟遭遇了什么?
这时,一旁的警方向家属,解释了事情缘由。原来,是一位环卫工阿姨,在打扫卫生过程中,猛地听到附近一声巨响。
抬头向周围看去,发现一面墙壁轰然倒塌,跑出去一看,竟发现有一老头,被埋在了废墟地下,于是及时报了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警方赶到现场后,老人家已昏迷不醒,身体还被大量碎石所压住,随后紧急清理了一番,这才将老人给送往医院。
但具体墙面为何会突然倒塌,老人家又为何会被废墟所埋,这还需警方进一步调查后,才能知晓答案。
2大爷偷钢筋却被砸成植物人,家属愤怒索赔200万,扬言不给钱就偿命。对此,施工方直接回怼,是我让你来偷的吗?
几个小时过后,手术终于结束。医生出来说道,截肢手术很成功,但由于病人脑部受伤严重,现在依旧处于昏迷状态,且醒来的机会十分渺茫。
婆媳俩听闻此话,顿感晴天霹雳,一时间哭的泣不成声,这不就是摆明了说,任治有以后就是植物人了嘛。
紧接着医生再次说道,像病人这种情况,很大可能需要长期住院,而且所需医疗费不会少,家属最好有所准备。
一听要巨额医疗费,儿媳刘文文很快反应了过来,那就是首先要搞清楚,砸到公公的那面墙,究竟是归谁所属?而又是谁的地盘?
既然公公是被墙砸伤的,那理应那片工地的负责人,为此事负责才行,他们得出钱为公公治病。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刘文文的如意算盘,算是彻底落了空。据警方事后调查,才发现任大爷实际上是个小偷,他之所以被墙砸伤。
是因为他自己偷摸进了工地,想偷拿工地钢筋,以此卖钱变现。然而,不幸的是,他在砸墙取钢筋时,一不小心把墙给砸塌了。
而他则因年事已高,来不及逃跑,这才将自己给活埋了。而后根据现场所遗留的作案工具来看,其目的不言而喻,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此外,清洁工阿姨也证实,她曾不止一次的见过,任大爷偷进工地拿钢筋,她也曾出言制止过,但却被任大爷给骂了一顿,说她是多管闲事。
这下,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搞清楚了,任大爷如今的状况,完全是他自食其果,怪不得任何人,工地上没追究他的盗窃罪,就算是不错的了。
但对此结果,儿媳刘文文却是不认可,她坚称公公是去捡垃圾,那工地上遗弃的钢铁,可不就是垃圾,他们没有偷。
刘文文坚持要让工地为此事负责,必须拿出赔偿,用来支付公公的医药费。工地负责人张先生见此情形,也不愿意与其多扯皮。
于是便出于人道主义,拿出了5万块钱,给任大爷作为医疗费,希望此事就此作罢,可刘文文对此却是仍旧不肯罢休。
3六旬大爷为占小便宜,偷摸闯入废弃工厂拿钢筋,岂料却被意外砸成植物人,家属向工地索赔200万。
施工方被这种无赖之人,也是给气笑了,直接回怼道,是我让你来偷的吗?那么,事情最终如何解决了呢?
施工方考虑到伤者为大,加之任家人的确生活困难,于是出于人道主义,拿出了5万块作为医疗补助,且不在追究任大爷的盗窃行为。
可这点钱,对于任大爷的医疗费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刘文文对此甚是不满,直接张口索要200万赔偿,要么负责老人所有医疗费。
她认为工地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第一没有设置任何警示牌,说这废铁不能捡;第二也没有设有围栏,将其围起来。
这才从而导致老人受伤,因此工地理应负全责。面对刘文文的强词夺理,工地负责人张先生,也是被气的哭笑不得,还从未见过如此不讲理的人。
于是当即表示,这事故本身就不是他们的责任,要不是任大爷去偷钢筋,也不会发生这场事。
给予5万块,已是人之常情,200万赔偿那是不可能的,如若受害者家属继续闹事,那他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眼看闹了多次,工地也没给出解决方案,刘文文一怒之下,直接将工地方给告上了法庭。
可没想到的是,最终法庭判定,任治有作为成年人,明知偷钢筋奈盗窃行为,却还义无反顾的盗窃,从而造成事故受伤。
因此,他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此事与工地无关,不需负担任何过错。
但对此判决结果,刘文文一家依旧不满,又提起了上诉,岂料二审法院,仍旧维持原判,且此事与工地无关。刘文文一家需返还,当前工地所垫付的5万元赔偿。
这下,刘文文一家算是彻底傻眼了,没想到闹到最后,不仅没得到任何赔偿。还得把得到的钱还回去,这还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你们认为法院最终判决合理吗?欢迎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