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些城中村的旧改工作,很难推进。
旧改工作本身很驳杂,不是儿戏,他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所以满足各种权利人的利益诉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我所在的城中村,佳兆业曾经来做过旧改,彼人也亲身参与过,佳兆业花了不少钱没有改成,也就撤了。还好,没有给我们造成任何生活上的干扰和不便。人们最怕的是,在改的过程中,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停了……
我下面的村子,姑且叫牛头村吧,牛头村的旧改做得就很草率,从2023年初开始运作,几个月后就立项了,年底就开始撵人。现在么,我前几天走了一下,还有一半人不搬,楼下的店铺许多还在营业,项目横在那里,垃圾站的人天天还在清理生活垃圾。
我和城中村的几位客家老俵,对牛头村的旧改交换了一下看法,一致认为他们很难改成。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正视小产权房权利人的利益诉求,而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在权利人总数中,确是最大的部分!
在城中村的权利人中,我们首先排除下图建筑物的权利人,任何人来旧改他们都是无条件的。
烂尾楼的权利人,是无条件的。深圳任何城中村,都存在这样在风中摇曳的东西。
权利人是本地村民的,这个不用谈,四百八十平米一户,一点不能少,照赔。
权利人是村集体的,如村委办公楼,活动室,食堂……公家的东西,也不用谈,照赔。
剩下的基本是外地人,即独栋农民房权利人和小产权房权利人,这就需要花点功夫来了解一下了。
独栋农民房,是一栋一户,一栋是什么概念,即在宅基地上,盖七层到十层的楼,每栋的建筑面积在一千平米左右,多的甚至有三千平米。
小产权房,是一套一户,一套大抵是八十平米到一百平米的三居室。
在深圳城中村中,独栋农民房权利人占比百分之二十;小产权房权利人占比百分之八十。在城中村总建筑面积中,百分之二十的独栋农民房房权利人,占有百分之八十的总面积。而百分之八十的小产权房权利人,只占有百分之二十的总面积——现实就这样严峻,构成就这样失衡。
如果按照简单公平的原则,拆一赔一,情况一定是这样:
独栋农民房权利人,没有任何意见。因其占有面积多。
小产权房权利人,会有意见。因其占有的面积少,即便改完一家人居住面积没有任何改善,不值得一动。
如果按照简单公平原则,拆一赔0.9,情况一定是这样:
独栋农民房权利人,不会有意见。因其占有面积太多!
小产权房权利人,一定会有意见。因其越改越小,反而不如不改。
试想一下,如果你对一位拥有一千平米的权利人,和一位拥有一百平米的权利人,开出同一个条件,能否取得一致意见呢?
后来发生什么情况,我想人人都会想得到。
公平的原则是我们追求的,但还要兼顾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
旧改是件很难的事,近十年来,旧改成功的案例非常少,谁都希望旧改,但谁也改不动。
字面上的、简单公平的原则谁都懂,但还要兼顾到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只有兼顾公平与合理 ,旧改才会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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