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文后提问:“巳申相刑,是先刑后合,还是先合后刑”?也有网友问我:“寅巳申三刑,到底谁受伤,寅?巳?申?如何来判断受伤的对象”?对于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但我个人比较尊崇古人的看法,那就是:合中有刑,刑中有合,同时存在。(图片来源于pexels)
《五行大义》之巳申相刑我们先看看隋朝萧吉的《五行大义》中对巳刑申的解释。书中原文是:“六合是吉,而巳申相克者何。答曰:金带水生火中,火为金鬼,水为火鬼,金共水生火中,则是鬼母子身。申是金位,兼复怀水,巳是火位,复有生金,还相雠,故以为刑也”。
我们对《五行大义》的这段文字做个解释。巳申之间是相合的,但也是相克和相刑的,其原因在于(如果看下面的文字解释太乱,直接看下图就可以了):
巳中藏干是“丙、戊、庚”,庚金的长生位在巳,也就是“金生火中”。金为什么带水?因为水是金的子女,所以金要带着水。因此,巳中实际就藏有“火、土、金、水”四个五行。火克金(命理古法将相克称为“鬼”),水克火,于是巳中的四个五行之间形成了“连环相克”。“鬼母子身”这个词很难理解,我个人的理解是“鬼、母、子、身”,以火为鬼,金为母,水为子,土为身。也有认为“鬼母子身”是“鬼母,子身”的,从断句来说似乎更合理,但要怎么更好的解释我还没想明白。
申中藏干“庚壬戊”,但《五行大义》却说申中藏“金、水”而没有土?这是因为戊土在申中仅为余气,而《五行大义》在此段论述中并未计入余气,所以不予讨论。同理,巳中的土也就不参与讨论。
我们看巳和申中藏的五行,就会发现火、金、水(不讨论土)三个五行之间就形成了“火克金”和“水克火护金”的情形,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子能护母”。因此,萧吉认为巳申之间“火、金、水”三者之间“相爱相杀”,所以相刑。
实话实说,《五行大义》的这个解释太复杂了,而且没有解释到底是巳把申给刑了,还是申把巳给刑了,因为原文中火克金,水克火,似乎没有明确说哪个五行胜出。
《郭氏元经》之巳申相刑对于巳申相刑的解释有很多种,我们前篇文章中讲到了好几种,今天的文章中又提到了《五行大义》的说法。但是,我个人比较推崇的是晋代郭璞的《郭氏元经》的说法:“巳刑申者,巳属火,申属金,巳又能克金,是所生之处反相刑而无恩,故曰无恩刑”。
《郭氏元经》的说法简单明了,其实就是巳火克申金引起的相刑。至于为什么是“无恩刑”,因为申金本出生在“巳家”里,结果被巳克了,申金怎么还会对巳感恩呢?因此就会“引起申金对巳火无恩的刑”。如果换个说法,其实就是:父母对子女刻薄,所以子女对父母无恩。也有说法认为是舅舅对外甥刻薄,所以外甥对舅舅无恩。
相合、相刑、相克巳申之间是相合的,同时也是相刑、相克的。相刑的来源我们前面已经详细说明了,而相合是因为“七月。日月会于鹑尾之次。鹑尾。巳也。斗建在申。故申与巳合”。也就是说,巳申相合是宇宙大义使然,巳申相克是五行关系导致,而巳申相刑是因为“人情”(“无恩”二字就表明这点)。
总结一下。巳申相合是“天理”(日月星辰),巳申相克是“地理”(五行),巳申相刑是“人理”(母子甥舅)。天地人三者孰先孰后呢?肯定是同时存在的。换个角度考虑相合与相刑之间的关系,那就是:两个人相亲相爱,不代表两者之间没有冲突,相爱和冲突完全可以同时存在,不用分先后。
正因为巳申之间同时有相合、相克、相刑的关系,所以巳申的相合就不如其他几个相合那么的纯粹。在很多时候,我们不太喜欢巳申之间的相合,因为这种相合关系反而会引起两个地支的藏干之间的相克。命理学中有这样一句俗话:“相合不一定为喜,相克也不一定为忧”,巳申相合就其藏干关系而言,就属于“相合不为喜”的情形。
限于篇幅,对于网友的第二个问题:“寅巳申三刑,到底谁受伤,寅?巳?申?如何来判断受伤的对象”,请看下篇文章的分析。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谢谢大家!
文 西风独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