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女子收留闺蜜住三天60多克金首饰不翼而飞

小白故事汇 2024-08-10 15:58:51

在浙江温州,张女士的遭遇让人不禁感叹:“防火防盗防闺蜜”这句话竟非戏言。她的闺蜜因故无处安身,张女士出于深厚的友情,慷慨地将其接至家中,不仅提供食宿,连衣物乃至内衣都一一周到照料。基于两人长久的友谊,张女士对闺蜜毫无戒心。

然而,闺蜜在张女士家中小住三日后离去,随后张女士发现家中60余克的金银首饰不翼而飞,价值近四万元。经仔细盘点,确认失窃的金首饰中竟包括一个金手镯。家中除闺蜜外别无他人,监控录像更是捕捉到闺蜜离时裤袋处显露出类似手镯的轮廓,种种迹象指向闺蜜。

张女士与闺蜜对质,却遭否认,闺蜜甚至以“我又不缺这点钱!”为由搪塞。

张女士无奈报警,但闺蜜在警察面前依旧坚不认罪。

由于缺乏直接证据,案件调查持续月余仍无果。张女士将视频发布至网络,以期引起公众关注,加速案件侦破。

然而,要定罪,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据此,虽然闺蜜的行为和言辞有些可疑,但仅凭这些还不能直接定罪。

在这个情况下,警方应该进一步深入调查,寻找更多的证据。例如,可以对张女士的家进行更详细的搜索,看是否能找到其他失窃的金银首饰或者与案件相关的线索。

同时,也可以调查闺蜜在失窃期间的行踪和消费记录,看是否有购买或变卖金银首饰的行为。

另外,张女士将视频发布到网上这一行为虽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但也可能对案件的调查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发布任何相关信息时,最好先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总之,这个案件还需要警方进一步深入调查,寻找更多的证据才能确定真正的罪犯。

张女士的遭遇也告诫大家,贵重物品还是妥善保管,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钱财面前,难免有人因此动了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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