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从事演艺工作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享有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更需要的是在学校接受教育、与同龄人交流玩耍、拥有自己的成长空间,而不是过早地暴露在名利场的诱惑之下。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了一项通知,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从事演艺工作的监管,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向未成年人灌输错误观念。这一措施的实施,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被娱乐圈的名利场所误导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呼吁全社会关注儿童健康问题,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的成长方向。家长和社会公众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要盲目追求明星效应,而是要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对于娱乐行业而言,更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环境,而不是为了追求利益而牺牲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长。在这个充满竞争和诱惑的时代,我们有责任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遏制娱乐圈“低龄化”的不良势头。只有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的下一代才能在一个更加健康、更加美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