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一个新闻,说是万安县公安局抓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罪名是多次前往政府及社区部门寻衅滋事,追逐恐吓工作人员。警方现在征集犯罪线索。
根据要求来说,应该是先抓人,再征集犯罪线索,也就是说还没证据的。但是没有说明为何去政府部门,也没有说明为何追逐工作人员。恐吓内容是什么也没有说。公安机关会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而且会给奖励,以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从重处罚。有些疑问。
真的不会曝光举报人的信息吗?奖励是多少?给如实兑现奖励吗?如果有公职人员泄密,会有什么处罚?开除还是判刑?毕竟之前也有泄密的,也没有从重处罚,只是警告处分。如果有人出卖举报人信息,到底是如何严惩的?
另外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已经73岁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如此犯罪的?应该把犯罪内容,原因,全部公布出来,让大家评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