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主动站出来承认是自己用新增耕地来配合“三调”也是可喜的开始!这里笔者只想问,承包合同签订时是什么地?盐碱荒地!合同签定时间是30年(4元/亩),承包户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从起初用来只种草到边种草边养殖,再到从其它地方拉土拉生物粪便来改造土壤,经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付出,终于让盐碱地逐渐变成为水浇地,这里真心感到承包农户的不易。
成为能生产的耕地了,也就是将“价值”只有4元每亩(村里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荒地改造成为“价值”200元以上水浇地,村里、镇上看到有了效益,就想收回土地经营权或者你们还想种就得加钱。全然忘了别人数十年的付出,羡慕嫉妒眼发红,而三十年的合同期还没到期,承包费却已结清,该怎么办呢?
终于上面帮找到一个理由,让承包户要么解除合同,要么每年补交上百万的钱继续承包,这下承包户不干了,加上基层干部态度蛮横,上哪里说理去?
说白了第一条回应“三调”增量不过是增补承包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遮羞布。第二条意思是春耕不春耕不重要,增补费用很公平,不服可以去起诉!第三条基层干部态度不好,已经处理了,你还想怎样!
网友说:这个事件就像一个租房的人,把破房子租过来精装修完,房东看后觉得房子完美了,要求涨房租!你觉得有道理没有嘛!
大家对开鲁县的情况通报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