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君在百度上随意搜索了“《封神演义》和《西游记》”,结果居然发现了一篇文章,名字与侠客君今天这篇文章标题基本相同,其实侠客君今天这篇文章的标题就是看了那篇文章之后才写下来的。不错,那篇文章就叫《<西游记>与<封神演义>,谁抄袭了谁?》,侠客君只是把两部小说调换了顺序并且去掉了一个逗号。当然,文章谈的就是抄袭一事,侠客君不过只是用了一个雷同的标题而已,内容自然不会去抄袭那篇文章。而且,侠客君觉得那篇文章的作者很有意思,在文章中引经据典,就是想说明两部小说存在抄袭问题,甚至他想说两部小说竟然是同一个人的作品。
究竟这两部小说存在抄袭吗?侠客君认为说两部小说谁抄袭了谁,这是个很搞笑的问题,因为对于抄袭,我们是有很严格的定义的,即使是在当今这个非常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对抄袭还是引用甚至还有模仿都有非常严格的定义,为什么如此呢?其实就是为了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毕竟创作不易,如果那么容易就定义为抄袭,不是会打消很多创作者的信心。别人明明只是作品中与另一部作品有那么几首诗词相似,就被别有用心者作为抄袭给举报了,这到哪说理去啊!还好,侠客君说的那篇文章的作者说的是《西游记》和《封神演义》,无论两部小说的作者是谁,到现在也已经作古多年,即使再怎么举报两部小说抄袭,也不会有任何人受到损失。
那么,《封神演义》和《西游记》,究竟是不是存在抄袭呢?侠客君认为说存在抄袭是一件很无厘头的事情。两部小说分别有多少字呢?在网上查询,《封神演义》约七十万字、《西游记》约八十七万字,都到了接近一百万字的体量了,按照现今对抄袭的定义,两部小说相似多少字才能算呢?根据国内对“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那么如果仅从“不得超过2500字”来看,似乎还可以勉强说两部小说其中一部抄袭另一部,但是如果从“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则再怎么算也不可能说两部小说有抄袭问题,因为从这方面来看,《西游记》抄袭《封神演义》就得有近七万字的引用、《封神演义》抄袭《西游记》则更多有约八万七千字的引用。侠客君今天说的那篇文章中也引经据典,说两部小说有三十二首诗词是相同的,那么每首诗词平均下来得到多少字呢?以七万字来计算,就得两千一百多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即使按前面那种说法不得超过2500字,2500除以32,平均下来也得有78个字,似乎也很难达标,然而从文章中引用的东西来看,别人说两者存在相同的地方说的是一部小说对另一部小说的影响,文章却说成抄袭,这不是明显曲解了别人的意思了吗?别人说的只是一部小说对另一部小说的影响,他却偏偏要说一部小说的作者当了可耻的“文抄公”,这不是赤裸裸的制造话题、制造噱头吗?
所以,而且这两部小说中引用的诗词是目前我们公认的小说作者吴承恩或许仲琳的原创吗?显然未必全是,既然如此,难道某一首诗词被吴承恩引用了、许仲琳就不能再引用了或者被许仲琳、吴承恩就不能再引用了吗?这也不合理吧!据此而言,侠客君认为,《封神演义》和《西游记》就不存在谁抄袭谁的问题了。
侠客君在那篇文章结尾看到这么一段话:“古代可以随意挪用他人作品?如果考虑到《西游记》还抄了宋仁宗和全真七子之一丹阳子马钰的两首词,你又做何感想?是后期修饰作品的文人或说书人擅自加入,还是作者随手抄袭?或者,两本书的作者可能是一个人!中国古典小说中蕴含了多少被大众忽略的问题?我们需要多一些认真审视的眼光。”这一段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小说不能引用别人的诗词,引用了一首诗就是抄了别人的作品?是不是还得要吴承恩的后人赔钱给宋仁宗的后人和马钰的后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那么真正的抄袭又是怎么样的呢?其实当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郭敬明抄袭事件的最终判决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在这件事情上,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梦里花落知多少》在12个主要情节和57处一般情节、语句上与庄羽的《圈内圈外》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还是挺客观。比照这个判决来看,很显然《封神演义》和《西游记》两部作品,无论我们怎么说也不能说两部作品谁抄袭了谁?毕竟,无论是主要情节还是一般情节、语句,我们都能明显看出没有一丝一毫相似之处,仅仅从小说里面的那些相同或相似的诗歌就判定其中一位作者是“文抄公”,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诸君以为何如呢?
先有西游,后有封神,前书不可能抄后书。
记忆最深的是咏龟,除了最后一句一个是恶乌龟,一个是母乌龟,其他都一样
现在的网络修真小说都在模仿《封神演义》,写修真的网络小说作者应该把这书供起来写起小说来可能灵感更多。
先有封神,后有西游。
你要弄清楚,西游和封神都是两位作者根据民间流传再根据自己的想象创作的,也就是说二郎神孙悟空观音如来这些并非二位原创,大多数神仙的故事在民间早已流传多年了,
封神的诗文基本都是照搬西游,就换个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