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一位老人,以200元的价格参加了一个跟团游,本以为是一次轻松愉快的旅行,没想到却变成了一场财务上的冒险。 这次旅行中,老人不仅被保险公司员工带到山东威海的一个楼盘,还在一系列精心设计的“软硬兼施”之下,刷了16.5万元的首付,购买了一套总价40万元的海景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然而,当老人的女儿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父母显然是被销售人员误导了,于是找到了开发商,希望能退房退款。 但开发商表示,如果要退款,则需要支付总房价40%的违约金,这意味着老人先前支付的16.5万元几乎无法收回。 这一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纷纷表示,这种情况下的确很难拿回钱款,同时也对这种利用老年人心理弱点进行营销的行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此类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它反映了当前社会上一些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快乐生活的心理特点,通过低价旅游、免费体检等活动吸引老年人参加,然后利用各种手段诱导他们进行不必要的消费,甚至是投资购房等大额支出。 这类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老年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老人是在被误导或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那么他们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戴梅一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尝试解决问题,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此外,《民法典》第577条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明显不合理,超过了实际损失,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这意味着,即便开发商坚持要求支付40%的违约金,戴梅一家也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此事件不仅揭示了市场上存在的针对老年人的不当营销手段,也提醒社会各界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已经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公众教育,提高老年人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面对类似的情况时,老年人及其家人应该更加警惕,对于价格异常低廉的服务或产品保持谨慎态度,避免因贪图小便宜而遭受更大的损失。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那么,对于这样的事件,您有什么看法呢? 您认为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老年人不受此类欺诈行为的影响?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