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亿回购!23家抢先请缨,资本市场风云录(10月21日)

钱诚益彰 2024-10-21 00:12:37

在金秋十月的资本市场上,一场前所未有的回购增持浪潮正悄然兴起。10月20日,沪深两市的23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取得贷款承诺函,计划利用贷款资金进行股票回购或增持,涉及资金总额超过110亿元。这一举措标志着首批基于3000亿元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的案例正式落地,为当前略显疲软的资本市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政策背景与初衷

此前,一行一局一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首期3000亿元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的实施细则。该政策旨在通过低成本的资金支持,鼓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进行股票回购或增持,以稳定市场情绪,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政策规定,再贷款的年利率仅为1.75%,期限1年,并可视情况展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极为优惠的资金条件。

首批响应的23家公司

在政策的号召下,23家上市公司迅速响应,成为首批尝鲜者。这些公司涵盖了大型央企,以及各行业领军企业。此外,还包括民营企业,以及地方国企,实现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的全覆盖。

央企上市公司在首批名单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这既体现了央企在稳定资本市场中的责任担当,也彰显了政策对于行业龙头和指数权重股的重视。这些公司的积极参与,无疑为市场传递了积极的信号,有助于提升整个市场的稳定性。

政策条件与资格审核

为了确保回购增持贷款政策的有效实施,政策制定者设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同时,上市公司需要披露详细的回购方案,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对于主要股东增持股票方面,政策要求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且原则上应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这些股东需要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此外,主要股东也需要披露增持计划,以接受市场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从首批公告的案例来看,上市公司或主要股东已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或取得了贷款承诺函,这表明贷款已经获得了审批通过,资金可以确保到位和及时发放。这一举措有效避免了“忽悠式”贷款回购增持的情况,增强了市场的信任度。

集中竞价方式的双重效应

为了保障回购增持贷款工具发挥应有功能,政策明确规定,大股东使用增持贷款和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均只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或主要股东需要在交易日的连续集中竞价交易时段买入股票,这将对股票价格起到直接的支撑作用,并带动市场交易量的增加和活跃度的提升。

专用证券账户与资金监管

为了避免信贷资金被挪用或滥用,政策要求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并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这一举措确保了贷款资金的“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有效防止了资金挪用的风险。

同时,政策还规定,该专用证券账户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以确保资金的流向和用途的可追溯性。如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可豁免执行相关规定,以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

政策创新与五大特点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是政策创新的一次重要尝试,从政策设计上看,这一工具具有低利率支持、专款专用、风险自担、监管豁免和协调管理五大特点。其中,低利率支持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了其进行回购增持的积极性;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风险自担则让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责任。

监管豁免则为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环节;协调管理则确保了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了政策的执行效率和效果。

从政策牛市到自然牛市

随着首批回购增持贷款的落地实施,资本市场正迎来新的风向标。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也为其在维护股价稳定、提升投资者信心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同时,这一政策也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对于资本市场的深刻理解和前瞻布局,为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更多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积极参与以及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优化,笔者坚信,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将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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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诚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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