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餐饮公司把学生点的外卖丢进了垃圾桶里,还打骂学生,称“还整不了你?”,事后学校称,已经和餐饮公司谈妥了,让他们必须道歉赔偿。
这真的是非常令人气愤,还是在学校里面,居然能发生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学生点外卖,有什么问题吗?自己吃一顿想吃的,又不想跑到校外,点外卖不是很正常吗?
再者,就不能是餐饮公司提供的饭菜难吃,才让人点外卖的。
不管是哪种情况,餐饮公司有什么权利过来管学生吃什么呢?学校都没制止,完全是越俎代庖,拿着鸡毛当令箭了。
不是所有的学生必须在你这饭堂吃的,他们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还出口辱骂殴打学生,丢他们的外卖,完全是违法行为了。
学校居然还恬不知耻地说和他们谈妥了,要让他们赔偿道歉。
难道不应该是学生和他们谈吗?这事单单是赔偿道歉就能解决的了?显然是不可能的。
学生也不是差这十几块的外卖钱,辱骂殴打了学生,就得付出代价,至少让这个人进去待几天再出来。
而学校,在此事之后,是否应该考虑更换一下餐饮公司呢?
就他们现在的服务态度,对自己的学生都能下死手的那种,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们可不想再一次看到你们学校因为类似的事再登一次热搜榜了,毕竟也不是什么好事。
既然餐饮公司是外包的,有更好的选择。如果你们坚决不肯换,那只能说明其中定然有不少的猫腻了,就看是谁拿走了而已。
反正这事在我看来,学生的态度是一方面,但学校的态度将会决定未来的走势,希望能慎重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