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婚内出轨被妻子发现,为求原谅,男子同意把名下4套价值千万的出租房,全部转到儿子的名下。可万万没想到,儿子成年后竟将亲生父母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返还710余万元的租金,而更让男子不能接受的是,一审法院居然还支持了儿子。男子不服,提起上诉。(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男子老谢当初迎娶妻子吴某时那真是一穷二白,但吴某觉得老谢为人老实,待她也好所以心甘情愿的嫁给了老谢,还为他生了个儿子谢某某。婚后老谢一直在外打工,但并没有赚到什么钱,后来在吴某的提议下,二人便下海做起了生意,最终靠着做布匹生意,二人积累了大量财富。这有了钱后,老谢没有亏待陪着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吴某,给她买了房子、车子、饰品等,而对于儿子谢某某,老谢则为他购置了一套价值千万的房子。可是男人有了钱后,总能吸引到一些靓女,老谢最终没能经得起诱惑,背叛了妻子吴某。虽然老谢对此只字不提,但这夫妻都那么多年了,吴某一下子就猜出来老谢在外面拈花惹草了。面对吴某的质问,老谢坦白得非常快,而为了求得吴某的原谅,当吴某提出要求老谢把另外3套房产赠与儿子谢某某时,老谢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可是破镜重圆后的裂痕,依旧无法修补,在接下来的6年里,吴某时不时就会疑神疑鬼、旧账重翻,最终老谢也受不了了,选择与吴某协议离婚。可是就在协议离婚期间,老谢和吴某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们正在读研的儿子谢某某将二人告上了法院,要求二人归还过去6年中,谢某某名下4套房产的所有租金收益,共计710余万元。老谢对此感到非常震惊,他猜测可能是吴某和儿子说了什么,两人达成了协议,所以儿子才会和自己对簿公堂。老谢又惊又怒又伤心,他试图和儿子谢某某沟通,可儿子却态度坚决,要么还钱,要么法庭上见。无奈,老谢只得出庭应诉。在法庭上,谢某某表示自己是那4套房产的所有人,所以租金应当都是自己的。只是由于那时候的自己还未成年,所以由老谢和吴某代管着而已。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老谢和吴某应当返还这6年来的租金710余万元。可老谢认为,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自己和吴某才是这4套房子的实际权利人,谢某某只是挂个名而已。其次,就算是房子写了谢某某的名字,但那是父母爱孩子的体现,是天性,法律并未要求父母必须为子女买房,所以谢某某要求返还租金,这是不孝行为。再次,在离婚之前,租金账户上剩余的140多万元,已经被吴某转给了谢某某。老谢怀疑吴某和谢某某串通转移财产。虽然老谢在法庭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是同样作为被告的吴某却很淡定,她不仅认可了6年的租金有710多万,还认可了那140万元,是返还给谢某某的租金。另外,吴某还当庭讽刺了老谢在“道德绑架”儿子,老谢婚内出轨在先,违背了公序良俗,不配为人父、为人夫。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是:(一)谢某某是否拥有4套房子的所有权?(二)这710余万元租金是否应当返还给谢某某?法院认为,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既然谢某某已经是那4套房的产权人,那么房屋出租所产生的租金,应当归于谢某某。由于吴某已经归还了140多万元租金,所以法院判决老谢和吴某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向谢某某返还559万元的租金。对于这个结果,老谢无法接受,他提起了上诉,想看看有什么转机。那二审法院会出现转机吗?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1、老谢和吴某将房子赠与独子谢某某,这符合普通老百姓重家庭、重亲情的朴素观念。2、谢某某虽已成年,但仍在读书,接受父母的供养。谢某某应当对老谢和吴某心存感激,而不是起诉父母追索租金,这有违伦理道德。3、本院调查发现,租金账户中只剩140多万,是因为其他的钱都用在了4套房的首付款以及还贷上了,这符合家庭资产配比。同时,这也说明了老谢和吴某一直在尽心尽力为谢某某减轻负担。故谢某某要求返还710万余元租金,于情于理均无据。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照搬法律,未权衡家庭成员关系,实属不当,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谢某某的全部诉请。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是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性,但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这离不开社会关系和情感因素。因此,法院应当适当权衡,作出更加灵活和公正的判断。
人性,呵
这做父亲的该有多绝望?碰到极端的,又一起家庭悲剧了!
父慈子孝
女人喝醉酒的下场[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很多有钱人都是死在这种破烂事情上
收回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