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轨被抓,邻居要挟一周五次,女子丈夫:白嫖不行,讹回来

小憬看体育 2023-08-07 17:40:38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女子赵丽在家偷情时被邻居王强发现并拍摄照片。

王强不仅没有向女子丈夫检举揭发,反倒要挟女子一周陪自己五次解决需求。

实在不堪其扰的赵丽选择向丈夫李明坦白,李明不仅没有选择报警,反而跟妻子赵丽设计了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敲诈了王强10万元,最终三人锒铛入狱。

案例回顾

四川南充,王强毕业以后在当地某小区购买了一处房子,虽然有房有车,但是婚姻感情一般。

夜深人静的时候,王强也常常会想象自己左拥右抱的生活,然后在不甘中睡去。

这天正好是周末,王强看到自己家里面的窗户玻璃比较脏,自己一个人闲来无事,王强就开始擦自己家的窗户。

因为有些地方王强也够不到,所以做了安全措施以后,王强就翻窗出去收拾。

但没想到正是因为自己这一次擦玻璃,却发现了意外收获。

王强的邻居是李明和赵丽夫妻俩,虽然不太熟悉,但也相互之间有过点头之交,基本的情况王强大概也都知道。

可这次擦窗户的时候,王强却意外的发现赵丽正和一名陌生男子在家里面翻云覆雨。

而王强可以肯定的是对方肯定不是李明,于是王强就悄悄地拿出了手机,将赵丽偷情的过程给拍了下来。

怀着激动忐忑的心情王强回到了家中,而心里面两个小魔鬼也开始相互干仗。

一个表示要让王强抓紧时间告诉李明这个事实,而另一个却表示让王强好好利用这次机会,说不定可以财色兼收。

最终财色兼收的小魔鬼战胜理智,王强也下定决心准备从赵丽身上弄点什么。

王强通过小区的业主群加了赵丽的微信,而刚开始赵丽还不明所以,只以为王强有什么其他想法。

可当王强将赵丽偷情的其中一张截图发过去时,赵丽彻底慌了神。

于是开口询问王强有什么需求,自己尽量满足,并拜托王强,千万不要将此事告知自己的丈夫。

说出这样的话也正中王强的下怀,于是王强提出了要赵丽给自己5万元的封口费,不仅如此还需要每周赔自己两次。

钱可以解决,对于每周要陪其两次赵丽有点接受不了,也是在王强的威胁恐吓之下,赵丽最终同意了。

于是只要王强有需求,赵丽只能找到机会抓紧时间赶去服务。

而此时王强感觉视频在手,赵丽我有,刚开始的一周两次,慢慢发展为了一周五次。

赵丽不仅要应付自己的老公,还要解决情人的需求,最主要还要任凭王强摆布。

一段时间以后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状态,赵丽最终向丈夫李明进行了坦白。

老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听到自己被妻子戴了绿帽子,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李明相当愤怒。

但愤怒之余,李明没有想着离婚或者报警,反倒与自己的妻子商量着怎么把之前王强弄去的钱要回来。

思来想去,两人准备来一场钓鱼,妥妥的把5万块钱要回来,还得挣上一笔。

这天王强性致又起,于是发微信叫赵丽抓紧时间在家准备,赵丽假装迎合并将此事告知了丈夫。

等到王强来到家里准备与赵丽再次翻云覆雨时,早就准备好的李明突然从天而降出现在了王强的面前。

这让本来就做着亏心事的王强有点惊讶,但又不知如何向李明解释这样的情况。

所以在哀求声中,李明向王强表示必须要补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不然就会通过报警处理。

无奈双方讨价还价以后,王强最终向李明赔偿了10万元,而至此之后王强也不敢再次与赵丽发生其他的关系。

但作为妻管严的王强突然拿出10万元,很快就被妻子发现,在妻子的追问之下,王强假称自己被邻居李明敲诈勒索。

所以在妻子的陪同下,王强选择来到派出所报警。

但是在赵丽和李明到了派出所向民警说明情况以后,民警也是哭笑不得,最终将三人全部刑事拘留。

法律分析

1、王强的行为构成强奸。

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王强在擦玻璃的时候发现了自己邻居照里偷情的事实并拍下了视频,但是其没有检举揭发,反倒是通过胁迫的手段强行与赵丽发生了性关系。

虽然赵丽希望王强不将此视频发出去,也是为了明哲保身,但是王强这样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赵丽的性意志,无奈之下同意与王强发生性关系,这已经符合了刑法关于使用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进行性犯罪,王强强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强奸。

2、王强的行为还涉嫌敲诈勒索。

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王强明知赵丽与他人偷情,但是以此作为要挟,胁迫赵丽交给自己5万元封口费,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的方法占有了赵丽五万元的财物,这已经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

而且本案中王强的强奸行为和敲诈勒索行为属于互不干扰的两个罪名,应当以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3、赵丽和李明夫妇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赵丽和李明夫妻俩明知道王强这样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反倒是想从王强身上弄点钱回个本,在明知王强向赵丽提出性需求以后,李强选择使用危险的方法让王强交付了10万元,这样的行为也已经属于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

对此,你有何看法?

欢迎留言讨论,下方评论区更精彩!

0 阅读:6

小憬看体育

简介:体育资讯每天更新,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