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风,先吹到了小产权。
最近,原国家房改课题组组长、原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在探讨地方政府税收新来源的时候,把目光瞄准小产权房。
“向小产权房开征房产税,或可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潜在税源。”
原本以为现在政府财政困难,所以打算拿小产权开刀,先派专家出来吹吹风。
但小巴仔细查了一下才发现,早在11年前孟晓苏在中美房地产高峰论坛上就提过,“小产权房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缴纳房地产税理所当然”。
看来,孟晓苏对小产权房的问题关注已久,这次喊话每年小产权征税2万亿也不是临时起意。
很多人看了之后很焦虑,特别是家里有自建房的,都在担心是不是要交房产税。
咱们先来明确小产权房到底指的什么?
小产权房不是一种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
一般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也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
虽然,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就是小产权房,但孟晓苏强调,他指的小产权房不是群众合法持有的宅基地和房屋,而是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土地和房屋。
家里有自建房的,可以把心放到肚子里了。
孟晓苏说的那种违法小产权房,其实和城镇化发展相伴而生。
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候,城市产业快速发展,人口聚集,商品房供不应求,价格快速上涨,催生了个人或集体在集体用地上建房出售给其他人。
根据国家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者出售,只能承租。
因此这类房子没办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很难确定卖家有没有把房子卖给其他人,难以避免“一房多卖”的风险。
如果遇到拆迁,因为自己的户口不在那,权益也难以保障。
但因为小产权房价格便宜,很多人明知道违法,明知道有风险,还是会买。
这类房屋在楼市交易的灰色地带,没有保障,容易滋生纠纷,但存量巨大。
广州、深圳等多个珠三角城市的小产权房泛滥。特别是深圳,据统计,深圳住房拥有率只有30%,但小产权房总量占住房总量的50%还要多。
根据孟晓苏的测算,小产权房已经达到住房面积的24%,80多亿平方米,差不多8000万套房屋,违法持有和居住的家庭达到2.8亿人。
如果按照2%和3%的国际标准税率,平均2.5%来征年税,那么每年可以收取2万亿元的税收,不仅能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也可以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提供道路。
守法购买商品房的人多承担了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未来商品房还有可能征收房产税,而且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小产权房理论上说却可以一直居住。
违法的人得到更多好处,难免让人心理不平衡。
向违规小产权房收税,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而一旦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等于说是给这些小产权房确权了,小产权房可以享受和商品房一样的地位,可以落户、买卖,持有人也不用提心吊胆,担心哪天出问题,看起来的双赢的事情。
看了一圈,不少人表示,如果交一笔钱,小产权就可以“转正”,享受商品房一样待遇,其实也是愿意的。
但有一点要考虑到,很多人购买小产权房就是因为经济能力有限,额外交的这笔钱家庭能不能承担呢?
按孟晓苏的数据推算,每套房子每年就要缴纳2.5万的房产税,感觉负担还挺重的。
2023年整年,税收收入是18.1万亿,增值税6.9万亿,消费税1.6万亿,企业所得税4.1万亿。
(财政部官网)
如果每年向小产权房收税2万亿,光这部分收入就能跻身前几大税种,也从侧面反映税率有点高,如果真要交税转正,这个税率的高低估计还得多考量考量。
小产权房是历史遗留问题,未来只有两条路走:有序转正或者全面拆除。
如果拆除的话,存量居民的住房问题要怎么解决?有序转正,涉及的层面更多、更棘手。
如此巨大体量,注定了后续处理的方法不可能一刀切,未来应该是两项措施并行,逐渐解决这个问题。
大家也要更正一个观念,即便是有序转正,也不大可能是直接拿“红本”,小产权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这一点很难变更。
从之前文件透露出的信号来看,可能是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独立分置出来,土地所有权不变,但是使用权和资格权可以独立流转。
估计以后在红本之外给个灰本?或者蓝本?这里也是小巴个人猜测。
如果是低税率加上一定程度的确权,对小产权房肯定是一大利好,但这笔补交的钱要合理才行,不然又是一笔“苛捐杂税”。
不过小巴觉得,小产权确权大概率不会在此时推进,民众本来就没钱,不合适再来“收钱”,毕竟还想着让大家消费。而且楼市已经寒气逼人,再来大批量价格低廉的小产权冲击二手房市场,可能直接就干趴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