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哥与她同居,一天,她连哭带哄,情绪激动

方凯宾阳 2024-04-17 06: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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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哥与她同居,一天,她连哭带哄,情绪激动

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原告李欣悦(化名,女,1991年3月25日出生)与来自广西宾阳县的被告张峻豪(化名,男,1986年6月1日出生)。

李欣悦声称,2019年7月26日,张峻豪向她借入了100000元人民币,至今这笔款项尚未偿还。由于长期未能与被告取得有效联系,李欣悦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她的诉求,要求张峻豪归还所借款项。

而张峻豪在答辩环节中说明,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他与李欣悦保持着恋人关系并共同居住。这一时间段里,二人在微信上有大量的资金互动,这些资金主要服务于两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借款。

张峻豪特别指出,李欣悦出示的借条系在两人分手之际,佛山女子李欣悦连哭带哄求宾阳的张峻豪写的,当时李欣悦情绪激动,张峻豪目的在于协助李欣悦向家人解释网络借贷状况,并非代表真实的借款行为。

另外,张峻豪坚持认为该借条存有欺诈成分,李欣悦未能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已交付10万元借款,同时质疑李欣悦不具备相应的出借资金实力。

双方各自呈交了包括微信转账记录在内的多项证据,并对法院调取的双方微信账户之间的转账明细真实性表示认可。经细致审查证据和听取双方陈述后,法院认定佛山的李欣悦,总计向宾阳的张峻豪转账125533.22元,而张峻豪向李欣悦转账共计84863.48元。

另查明,2019年9月21日,男方在与女方微信聊天时问道:

“你想让我怎么写,写多少,直接说吧”;

次日,女方问男方:

“你是不是真的肯给我写借条”,

男方回答“欠条我已经写好了,就放在电脑桌上,你拿衣服的时候可以顺便拿走,我有点困,先睡会”。

2019年11月15日,男方在微信中向女方表示:

“……老三不相信我,老四自身难保,我父母也不再相信我,没有人可以帮我,我希望你可以帮我,至少以后有能力翻身我也会尽量每月抽出3000去帮你减轻一些债务,我出来即使睡大街我也没想过再麻烦你……希望你能帮我”。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借条出具当日没有相对应的资金交付行为,但在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后,经对之前金钱交往的梳理和结算,二人将部分款项视为借贷关系达成共识,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

因此,法院判定佛山女子李欣悦,与宾阳的张峻豪之间确实存在着民间借贷关系,但实际欠款数额应以微信转账差额计算,即张峻豪仍需向李欣悦偿还40669.74元。

基于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张峻豪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欣悦偿还欠款40669.74元;驳回原告李欣悦提出的超出上述金额的诉讼请求。

来源:宾阳五,参考资料: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法院民事判决书 、网络图片,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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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凯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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