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前,仍欠外国数亿白银,这笔烂账后人是如何解决的

心动一夏 2024-01-27 16:45:09

南京条约、辛丑条约、马关条约,一桩桩,一项项,清朝和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除了割地还离不开赔款。

网上对赔款数额也有所统计,两次鸦片战争和甲午战争之后,再加上义和团运动引发的国际冲突。期间清朝当局受列强欺压,前前后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清朝要连本带利偿还列强白银10亿两左右。

这些钱少说也顶得上清朝将近20年的税收,所以清朝肯定是还不完的,所以它选择了分期付款。那么清朝灭亡之后,这些分期付款谁来还,少说数亿两的白银债务又将由谁来承担?

清朝灭亡后的下一个政权就是民国,当时民国政府,发布了一则《中华民国成立孙大总统告友邦人士书》的一个文件。文件中明确表示了此前清政府和列强签订的条款均有效,不管是割地还是赔款都有效。没办法当时民国政府武力依然有限,不还钱就要挨打。

但是民国草创,国家动荡,也没有太多钱去还。不过好在这个时候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先是俄国十月革命后,也就是1917年左右告诉当时的政府说:苏联决定放弃所有在清朝时期获得的割地和赔款。

然后就是庚子退款了,庚子退款的意思是列强多收了我们的钱,所以要让他们退一些,于是这些列强又陆陆续续解除了一些债务。

再之后不光国际形势变了,国内形势也变了。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要知道日本也是当年接受赔款的国家,也就是说他们是拿着我们的钱,然后生产飞机、大炮打我们。在这样的情况下国民政府也忍不了了,于是在1939年正式宣布这钱我不赔了,你们爱找谁就去找谁。

对此列强们也没办法,然后这事儿就暂时告一段落。直到新中国成立,列强们的钱又有了着落。但是列强们还没高兴,就迎来了当头一棒。

新中国成立后,伟人直接下发命令,明确表示不承认任何帝国主义在华夏这片大地上的任何特权,也就是列强在华夏大地驻军、占地都不行。另外其它一些条款,则视情况而定,进行承认、废除、修改或重订,那么清政府要赔偿的那笔钱就属于要进行废除的。所以新中国成立后,列强一毛都没从我们这里得到。当然对此列强也很气,但是没用。随着我国越发强盛,谁还敢捋虎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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