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杀人真凶,仅凭一个不完整的鞋印

又琴谈旅游 2023-07-09 21:35:00

一九七九年元旦前夕,广州新洲畜牧场处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溢。一千多名职工兴高采烈地举行了元旦文艺晚会,欢庆畜牧场超额完成全年的生产任务,迎接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晚会上,青年女工小罗为大家独唱歌曲,表演舞蹈。高昂的战歌,轻盈的舞姿,博得人们阵阵掌声。可是,有谁想到,就在元旦后的第七天,这位活泼可爱的姑娘却被凶犯杀害了。

那天是周末,大部分职工都休假离场了,小罗因轮值,留在场里。深夜,四周沉寂。座钟的时针指向一时三十分,和小罗同房的两位厨房女工上班做早餐去了,房门虚掩,亮着电灯,房间留下熟睡着的小罗,不幸的事情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广州市公安局闻讯,局领导人率领公安人员火速赶到现场。经过勘查,死者面部受拳击伤,咽喉留有手掐伤痕,阴道流出淤血。经过法医检查鉴定,是一宗强奸凶杀案。小罗是经过搏斗后被凶犯掐死的。

小罗惨遭杀害,引起场里一阵混乱,给生产带来了损失。亲友们哀痛,职工们悲伤,愤怒的火焰燃烧在人们心头。大家强烈要求迅速查明凶手,为民除害,坚决保卫四化的顺利进行。深入现场

小罗的惨死,罪犯的凶残,也震撼着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公安人员的心弦。他们在人民利益第一的光荣责任感的驱使下,有的丢下家中应办的急事,有的离开正在医院治病的亲人,有的放下筹办中的婚事……全力以赴,誓擒凶犯。为了深入了解凶犯作案情况,一个小组的公安人员,索性把自己的行李搬到被害者的房间,住在那里,细致地勘查现场,观察周围环境。另外一些公安人员分头出动,场内场外,附近村庄,广泛深入群众,开展侦查工作。在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的罪证(凶犯推门时连指纹都没有留下),说明罪犯是个老练、狡猾的家伙,加上案件发生后,有些职工进过房间,地上脚印凌乱,给破案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但是,任何作案,必留有罪证,最狡猾的凶犯,也不能不留下蛛丝马迹,逃不出侦查人员锐利的眼睛。公安人员对现场留下的任何细微痕迹,哪怕是一根可疑的毛发,都进行了周密的勘查。公安人员终于发现:小罗盖着的花棉被,被角拉到地面,上面有七粒豆豉形状的痕迹。这是什么?经过细心的分析,这是一只鞋印的一角,长度仅十厘米,宽不到一厘米。

在被拉下来的凌乱的蚊帐上,又发现几小块隐约可见的痕迹,汇集起来,象块圆饼干。经技术处理,现出一个模糊的脚睁印迹。为什么留下的仅仅是一个赤脚脚睁印,而不是一只完整脚印?真使人费解。公安人员在畜牧场广泛发动群众,全场人人关心,争相协助。各种座谈会,个别谈心,家庭探访,相继地进行。线索,情况,象条条溪水,不断涌进公安人员的脑海。

公安人员到附近一个单位了解情况,有位同志回忆说,夜里二时许,他正在值班,在小山坡上看见有个人影,来自畜牧场,由西向东跑过。这是否说明,案犯是畜牧场以外的人呢?

有几位职工反映:小罗住在二楼三号房,他们住相邻一幢楼的楼下。那天凌晨二时,他们被一阵微弱的叫喊声惊醒,还听到有轻轻的脚步声。当他们起床察看时,四周一片宁静,再没有发现任何声音了。这是否又说明案犯就在场内呢?

侦查员又和一位职工谈心,那位职工寻思良久,便说,有个工人平时不爱清洁,但案情发生那天,天寒地冻,他清晨起床后就去洗澡,还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情绪有点反常。会不会是他作案呢?

还有……

千百条线索来自四面八方,侦查员在思索,指挥员在分析。有时,一些情况表明某个人作案可能性很大,但不能轻易抓人,要找寻最确凿的证据,要打得准,决不伤害一个好人。

侦查这个案件的负责人,亲自带领着公安人员,查对每一条线索,分析每一个可疑的对象,不知跑了多少路,熬了多少个不眠之夜,花费了多少心血,终于排除了许多可疑线索,逐步缩小侦查范围,最后得出结论;可疑对象不在场外,而在场内。

千百条线索经过查证核实,去伪存真,综合归纳,可疑的线索越来越集中。大家一致认为,现场留下的一角鞋印和一个脚睁印,是破案的主要入手方向。这一角鞋印,说明凶犯是穿着鞋作案的。但为什么又会留有模糊的脚睁印迹?侦查员们在反复研究,发现大脚穿小鞋,就会造成既有鞋印,又有脚睁印的现象。这个发现很重要。大家又集中力量研究从这一角鞋印上找出罪犯穿的是什么鞋子。他们把历年积累的大量鞋印资料,和现场留下的痕迹对照,到广州地区许多制鞋工厂调查,到销售各类鞋的商店了解,连陈列样品和仓库存货也不放过。同志们跑遍千家万户,踏破铁鞋,为的是弄清这只奇特的鞋印。

一位侦查负责人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里,他脑子里想的还是这一角鞋印。只见他瞧着自己床底下的几对鞋入了神。一会儿,他又把全家大小的鞋集中起来,翻来复去,看了又看。突然,他喜形于色,原来他发现他大儿子穿的一双旧塑料泡沫拖鞋鞋底的边缘,同现场留下的鞋迹相似。这种帆船牌子拖鞋,已经多年不生产了,怪不得不容易寻找出来。

他立即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要求在畜牧场查找这类型号的塑料拖鞋。一下子,侦查的范围更集中了。很快,一位刑警报告:在畜牧场第二幢集体宿舍楼下七号房有这种拖鞋。侦查员随即穿着这双鞋,在纸上、布上踏了多次,对照现场鞋迹照片,认为磨损程度接近,纹线特征相似。这还不 算,技术人员又拿着这双鞋,来到现场实地试验。他们恢复现场情景,精心测量定位,经过上百次反复试验,终于摸到了规律:痕迹是凶犯穿着这双鞋子在活动状态中形成的,只有在活动状态中形成的印迹,才和现场的一模一样。于是,鞋迹之谜被侦破了。

但是,这双鞋的主人是一个姓邓的工人。这个工人当晚在牛房值遁宵班,在案件发生时间内,他都没有离开过牛场,有多人可以作证。"莫非是有人穿他的鞋?"这条线又通到邓的同房冯余身上。对于冯余的怀疑,群众早有反映。这个五十多岁的家伙,解放前在大天王李榔鸡手下当过兵,历史上常嫖妓女。平时,又常和一些青年人讲女人经,作风下流。他身高脚大,穿四十二码鞋,而邓的拖鞋只有三十七码,具备现场大脚穿小鞋的特点。上面提到的在案件发生那天清晨,出奇地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连长指甲也剪掉,情绪反常的,也正是冯余。通过群众揭露的大量事实和公安机关查明的罪证,断定冯余就是杀人凶手。经过上级批准,决定拘留冯余﹣﹣整个破案过程中唯一宣布拘留的人。

当公安人员来到冯余面前时,只见他脸色突然灰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经搜查,并用科学方法检查他的衣物,发现在他洗涤过的、作案时穿的衣服和用的手帕上留有死者小罗的血迹。

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冯余这个案件时,新洲畜牧场派出四十多名职工代表前来旁听。市内一些群众看到法院的公告,也纷纷来到法院,旁听人民司法机关对这个凶残的杀人罪犯的审讯。

在法庭上,法警出示了冯余作案时穿的上衣,用的手帕,偷来的泡沫塑料拖鞋和女装上衣等。新洲畜牧场的职工出庭作证,法医对作案现场检验情况和鉴定作了说明。在罪证面前,冯余不得不低头供认了自己的罪行。

冯余供认,一月六日晚上,畜牧场大部分职工放假离场回家。他得知青年女工小罗留场工作,便起了歹心,伺机强奸。七日凌晨一时三十分,与罗同房的两个女厨工上班,虚掩房门而去,冯余候至二时许,趁着他同房姓邓的工人到牛房值班,便偷偷穿上邓留在床前的拖鞋,摸上二楼,收下晾晒在二楼走廊的一件女装上衣,来到小罗的住房。他见罗在熟睡,便以偷来的女装上衣塞住罗的嘴巴,企图强奸,遭罗反抗,进行搏斗。冯犯凶性大发,猛力拳击罗头部多处,双手尽力将罗掐死,进行强奸。冯余作案后,迅速回房,把姓邓的工人的拖鞋放回原处。天未亮又爬起来洗澡,把染有血渍的衣服和手帕都洗涤了。审判员问冯余:为什么要穿姓邓工人的拖鞋?冯余低着头说:"我企图嫁祸于人。"这个杀人凶犯凭借着在旧社会捞世界的经验,满以为穿着别人的拖鞋,洗涤染有血渍的衣物,就可以蒙混过关。但是,警觉的人们发现了他,工作艰苦深入的公安人员战胜了他,揭穿了他的假象,把他送上人民法庭的审判台。

在供词中,冯犯哀鸣说:"我作案后,好像许多人都盯住我!"是的,对于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对于胆敢破坏四化的阶级敌人,广大人民群众和执法人员的雪亮眼睛是紧紧盯住他们的。他们绝对逃脱不了人民的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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