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案”改判彰显依法严惩决心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2020-12-29 10:25:50

12月28日, “百香果女孩案”凶手被改判死刑 。消息一出很快得到网络的一片赞誉,网友称“大快人心”。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9日,中国妇女报发表评论:

历经再审后,杀害“百香果女童”的凶手被改判死刑。这样的“转折”既抚慰了世道人心,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的决心。

如何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怎么震慑心怀不轨的施暴者?在全社会都将关爱聚焦于孩子们身上的当下,这是一个温情、严肃而又紧迫的“课题”。时有发生的恶性案件也不断警示我们:在侵害行为发生之前,为孩子们织密织牢“保护网”是多么重要。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重处罚”,法律的导向越来越清晰,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越来越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强调,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严惩;对于奸淫幼女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中,增加了“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这样的“硬核”表态和举措,给心怀不轨者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

无论是法律制定还是司法实践,整个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和切实行动都在“提档升级”。这些殚精竭虑的考量和努力必将实现一个共同目标——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让孩子们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来源/中国妇女报

编辑/全国妇联网信中心 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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