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发生了一起令人不齿的案件!男子史某在KTV叫了陪侍女杨某

两朵黄菊 2022-06-16 21:16:27

浙江宁海,发生了一起恶心的案件!一名男子石在KTV打电话他的女仆杨,一直玩到凌晨1点,没有付钱就离开了。开车到十字路口后,遇到了杨,然后支付服务费打电话给杨上车,并与他发生了关系。后来,杨向警方报告说,他被强奸了,尽管石一直坚持说他是一名妓女,但最终以构成强奸罪被法院判处3年零4个月。事件大致如此,当晚7点,石开车到当地的KTV盒子和朋友一起喝酒,然后石觉得不够开心,发现杨陪同,在此期间,杨陪同喝了20多罐啤酒。

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石某在没有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下先离开了包厢,但他没想到的是,他在十字路口附近开车时遇到了杨。他让杨上车,理由是他付了服务费,把杨送回家了。然后他开车到酒店停车场附近,爬到副驾驶室,与杨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当杨下车时,他说他想报警。石认为这是一个笑话,并忽略了它。但当他在路上遇到一辆警车时,他突然感到害怕。于是他通过微信将300元钱转给KTV领班左某,并给杨某发了88元红包。然后,当他从左得知杨被警方强奸后,他在与左沟通后将500元钱转给了左,并给了杨88元红包。然后,因为害怕,他关掉了手机。第二天,仍然担心的石告诉他的朋友胡和其他人,他们说他们和一位年轻女士有关系。另一方认为钱少了,于是要求他的朋友胡和其他人帮助谈判。胡和其他人找到了KTV的工头左。在左的调解下,石支付了3000元,并得到了杨签署的谅解书。然而,石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他得到了谅解书,但案件并没有被撤回。无奈之下,石让胡去找左,和杨谈谈,让杨假装是他的女朋友。杨说微信只增加了一天。在不能使用这个理由后,他提出让杨承认他是卖淫,杨担心他会被关起来,不同意。石不想打官司,第二天让胡再和杨谈谈,但这时,他发现杨已经离开了。后来,尽管石一直坚持卖淫,但他最终被判刑。

如何评估这个案子?石承认他与杨有过关系,杨在事件发生后向警方报案。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鉴定确定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困难。如何定义石的行为取决于石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杨的意愿。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是否违背妇女的意愿并不容易。有必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是否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足以抑制妇女的抵抗;行为人是否利用妇女意识不清或无意识的状态发生性关系;女性在发生性行为时是否有抵抗,如呼救、请求、指控等;女性对事件发生后行为的反应和态度应综合考虑。

以这起案件为例。石和杨之间有一种伴随关系。喝了很多酒的杨主动上了石的车,然后他们在车里发生了性关系。如果你只看这一段,杨在石与他发生关系后报警。在这种情况下,认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并不容易。根据刑事案件涉嫌犯罪的原则,石很可能逃避责任。

他们都是有罪的,这是真的!虽然石某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为了逃避责任,他说自己的嫖娼被勒索,并请朋友帮忙处理。拿到谅解书后,他关掉了电话,让朋友们以金钱为诱饵,要求杨改变供述,撤回案件,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调查。最后,他弄巧成拙,露出了狐尾。正因为如此,法院认为石某违背了杨某的意愿,其行为构成犯罪。

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和《关于试行常见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强奸妇女的基准刑期为3-6年。史没有任何情节应该或可以从轻或减轻。法院最终判处史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最后,这个案子再次警告了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如果你想让人们知道,除非你自己不做,否则最好一开始就做一个好公民,而不是尽一切可能逃避责任和冒险!你觉得怎么样?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您交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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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06-17 10:37

    写的啥玩意儿,完全没看懂要表达啥?瞎编的吧

两朵黄菊

简介:奋斗是万物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