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日前公布的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显示,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被税务局处少缴增值税873661.74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1156.32元、少缴企业所得税2197426.03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罚款1566122.07元。
公开信息显示,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是国内支付行业的先行者和开拓者,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总部位于上海。通联支付于2011年5月3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最初业务类型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受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