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举措,并非针对普遍意义上的闪婚闪离现象——即青年男女因情感冲动而快速结婚又离婚的情况,而是精准锁定了那些利用婚姻作为手段,企图通过多次闪结闪离骗取高额彩礼等财物的欺诈行为。
在高彩礼地区,骗婚现象时有发生,且往往伴随着复杂的犯罪网络。骗婚者利用受害方急于组建家庭的迫切心理,通过合法手段完成婚姻登记,随后迅速转移财产并解除婚姻关系,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全南县与永丰县发生的两起婚姻诈骗案,再次将公众视线聚焦于利用人性弱点的不法行为上。
在全南县,袁某利用假名李某与钟某相亲,初次见面便以见面礼为由骗取2000元。随后,她与好友赖某合谋,将赖某介绍给钟某,继续编造各种理由诈骗钱财,最终得手二万余元。最终两人因诈骗罪被判刑。而在永丰县,一起更为复杂的骗婚案浮出水面。廖某说服未成年女儿毛某参与假结婚诈骗,利用农村娶妻难的社会现象,伙同他人骗取高额彩礼。廖某伪造身份信息,通过婚姻介绍人李某,将毛某及多名女子介绍给不同村民,并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骗取大量钱财后,她们迅速逃离现场,留下受害者陷入深深的痛苦与绝望。
廖某与毛某的骗局不仅限于一次,她们连续作案多起,诈骗金额高达15万余元。她们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对受害人的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法院经审理后,对廖某、毛某及其同伙作出了严厉判决。廖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毛某因系未成年人且已部分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更是对社会的一种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