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天理!
吉林,一金店老板为提升竞争力,带46公斤黄金去深圳加工首饰。谁知,男子在半路上黄金被没收,自己以非法经营罪被拘留。半年后男子无罪释放,向相关部门索要46斤黄金,却拒绝归还。12年里,男子因为讨要黄金,被法院4次判有罪,上诉又被判成无罪。后来,男子终于知道46斤黄金,在他当年被抓后的第五天就被相关部门卖了。所以,他们根本拿不出黄金来赔他。谁知,男子知悉后一夜白了头,感慨无比!
在吉林,本案故事的主角是吴建磊,他经营了一家金饰品店,然而网络时代的到来,大家对黄金饰品的要求也是不断地与时俱进。从传统到创新,从创新到传承,为进一步提升店铺的竞争力,吴建磊决定远赴深圳,将自己的46公斤黄金打造成独一无二的首饰。在得到妻子的支持后,吴建磊就开始行动了,雷厉风行的他在出发前夜,仔细检查了所有的手续和文件,确保一切合法合规。因为黄金的特殊性,除了小心谨慎以外,就是做到绝对的安全可靠。案发那天,就是2002年9月21日,吴建磊独自一人驾车拉着46公斤黄金就向深圳出发了。在高速路上,吴建磊谨慎驾驶着装着黄金的车辆行驶,突然有几辆轿车冲出来将他的车辆拦下。本以为自己遇上了黄金大劫案的土匪,吴建磊的心一下子慌了,但是车上下来的是帽子叔叔,他就放下了心来。警察来到车前示意让他下车检查,在看到后备箱中的那一箱金子的时候,民警的眼睛都绿了。“警察同志,我是开金店的,这些是我买的金子,这是我购入黄金的发票,我这是要送去深圳加工成首饰品。”吴建磊底气十足地告诉了警察。岂料,警察已经拿出了正规的扣押手续,以非法经营为由,将吴建磊非法羁押带走,并当场扣押了车上的黄金。吴建磊当场提出质疑,谁知警方答复说按照法律规定,个人买卖黄金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他无证经营构成违法。这是哪来的规定?吴建磊顿时傻眼,自己经营黄金买卖多年,也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结果,吴建磊就这样被无辜地关押了半年,因为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个人买卖黄金不再需要行政审批的文件,所以就免去了对吴建磊的起诉,他被无罪释放了。出狱那天,见到了久违的妻儿,狼狈不堪的吴建磊失声痛哭,家人们也是心疼不已。既然自己已经无罪,看来是苦尽甘来,所以第一时间就要去把黄金领回来。但是,吴建磊没想到,没有人会相信,当吴建磊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领会黄金后,他们冰冷的拒绝和无尽的推诿,让吴建磊一等就是十二年。每一次他提出要拿回黄金,就有人以各种理由搪塞他,甚至有人威胁他不要再纠缠此事,十二年中,吴建磊经历了无数次的庭审和上诉。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吴建磊在讨要黄金的过程中,四次被法院判处有罪,又四次通过上诉改判无罪。面对地方政府部门机构,吴建磊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应,自己像个陀螺一样被玩得团团转。最后一次,他拿着自己的无罪判决书,去相关部门讨要黄金,终于得知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吴建磊被告知,早在12年前,他被拘留的第5天,他的46斤黄金已经被相关部门卖给银行了,所以现在没黄金赔他。听到这话,吴建磊瞬间一夜白头,心中的愤怒、绝望倾泻而出,自己与家人失去了太多,青春、事业、家庭……最后,吴建磊选择再次拿起法律武器,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结果法院判决要求相关单位给出赔偿决定书,要按照扣押时候的金价,赔偿吴建磊384万。扣押时的价格?12年前的金价和现在的金价相差多少?这不是在骗啥子吗?更何况还有自己十二年青春岁月与精神损害。终于,经过不懈努力和坚持,吴建磊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那天,2015年1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后,相关部门不得不作出赔偿决定,按照调解协议赔偿他46公斤黄金。
第一、吴建磊被无罪释放后黄金应该返还。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吴建磊在被关押半年后,由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了改变,取消了个人买卖黄金的行政审批要求,所以执法部门应该适用新法来处理吴建磊的私自携带黄金的案件,所以,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所以,吴建磊作为无罪公民,其被错误扣押的合法财产46公斤黄金,理应得到返还。第二、相关执法部门以赃物为由,处置吴建磊的黄金是否违法?《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吴建磊作为黄金的合法所有人,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返还被非法占有的黄金。所以,有关执法部门在未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涉案财产,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第三、吴建磊十二年中四次被判处有罪又通过上诉改判无罪。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关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多次审理,特别是关于证据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以及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法院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最后,综上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吴建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吴建磊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获得赔偿,判定相关部门不得不作出赔偿决定,按照调解协议赔偿吴建磊46公斤黄金。
本案的判决不仅是对吴建磊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