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去偷军械库,1985年宜春县“2·22”特大盗枪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4-11 06:25:19

1985年2月22日8点20分,江西宜春县(1985年03月29日,撤销宜春县建置,划入宜春市;2000年08月,原县级宜春市改设为袁州区)人民武装部家属王秀荣上厕所时,忽然发现厕所外、围墙边有两个“五四”式手枪枪套。这位在政法部门工作多年的女同志十分警觉,她立即将情况告诉了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李菊生。他急忙赶往军械库查看,果然,仓库门锁已被撬坏。

9点30分。警报呼啸,警车飞驰。公安干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一瞬间,军械仓库内灯火通明,镁光灯闪烁不停,照相机咔喳作响,彩色录像机随着镜头的推进、拉开,摄下一个个特写和全景。警犬,在现场内外四处搜索,寻找着蛛丝马迹……经初步清点,被盗“五四”式手枪十支,梯恩梯烈性炸药八块。

这是一起罕见的枪支、弹药被盗案。

宜春行署公安处长葛义松,在镁光灯的闪烁中紧锁眉头,进行着紧张的思索:“被盗这么多枪支弹药,而且又时逢春节,这些亡命之徒一旦铤而走险,引爆炸药,持枪行凶,将会造成多么严重的伤亡!”

他当即召集在场的领导,研究决定:立即按照紧急处置暴力性案件的方案行动。一方面组织干警堵关卡口,控制交通要道,进入旅店,清查可疑人员;一方面继续勘查现场,访问群众,扩大线索来源;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立为“2·22”盗枪案,组织专门力量侦破。

夜。宜春行署公安处二楼会议室内灯火通明,烟雾缭绕。“2·22”盗枪案案情分析判断会已进行了五个多小时。同志们经过发言辩论,终于统一了认识。犯罪分子的“肖像”画出来了:

一、罪犯与人民武装部有过某种接触,熟悉武装部内部情况;

二、罪犯在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有人脚穿车轮牌民用解放鞋和双钱牌青年鞋;

三、罪犯具有暴力性犯罪的思想因素;

四、罪犯虽然胆大妄为,但是作案手法笨拙,不像惯盗惯窃,可能是没有受过打击、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

五、罪犯属体质较好的青壮年,其中一人身高约1.6米,一人身高约1.7米;

六、作案时间在2月22日凌晨两点至六点之间。

根据军械库现场勘查结果,犯罪分子与武装部有过某些接触,熟悉武装部内部情况。“2·22”专案领导小组将排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县武装部内部和对武装部情况比较了解、与武装部人员有过接触的对象上。由一百三十六名军警组成的内部调查组,经过十多个日夜的奋战,终于发现了两个重大嫌疑分子,这就是钟某和易某。

钟某,男,二十六岁,宜春市某厂工人。他的重要疑点是:

一、1984年6月间到过县人民武装部安装电灯、电扇,进过武装部军械库,熟悉武装部情况;

二、在武装部安装电灯时曾偷过日光灯管、电线和螺丝起子;

三、有前科,曾因盗窃、赌博而被拘留过;

四、案发当晚住单人房间,行动无人证实;

五、最重要的一点是,经警犬鉴定,现场上罪犯留下的脚印嗅源与钟某的气味相同。

易某,男,十九岁,待业青年。他的主要疑点:

一、武装部军械库保管员杨某为易的“表姐夫”,常去杨处,熟悉武装部情况;

二、1984年6月间与钟某等人一起在武装部装过电灯、电扇,有一天保管员杨某曾将军械库钥匙交其保管;

三、案发当晚易住单人房间,行动无人证实;

四、经警犬鉴定,现场上罪犯遗留的脚印嗅源与易某的气味相同。

鉴于以上情况,专案领导小组决定,抽调精锐力量审查钟、易二人。可是接连几天的正面接触,一无所获,钟、易二人一口咬定没有盗枪,工作进展受阻。

这时,专家葛友忠同志以一丝不苟的精神,根据现场上罪犯遗留的痕迹,对钟、易的步态特征进行反复透彻的研究,最后提出了否定性的意见。

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是侦破任何案件的关键。在侦破“2·22”盗枪案过程中,专案领导小组特别强调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动员了一千三百多名力量深入到全市所有单位,层层发动群众。由于各级党委的重视,群众发动起来了,纷纷提供线索,检举、揭发可疑人和可疑事。

据统计,群众提供的可疑人、可疑事八百四十三件(个),收到群众反映的书面材料三百多件。从中发现重要线索四十三条。

3月21日下午四时许,在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的强大声势下,有人来到公安处检举何剑平:何剑平在案发后曾透露过枪是他偷的,3月20日,何又向他要“电光爆”,扬言要引爆炸药进行破坏。

专案领导小组获悉这一情况以后,立即通过酒厂党组织和派出所对何进行调查。查明何剑平,男,21岁,系宜春酒厂锅炉工,一贯表现不好,有偷摸等劣迹,与同班锅炉工曾小明(18岁)关系极为密切,案发当晚在酒厂加班,凌晨三时至六时去向不明,有作案时间。由此看来,何剑平、曾小明有重大盗枪嫌疑,并且随时可能引爆炸药,开枪行凶,进行暴力性犯罪。

情况紧急,刻不容缓!专案领导小组当机立断,决定对何、曾二人采取行动。

3月21日夜六时,战前动员会在宜春市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专案领导小组决定,兵分两路,双管齐下。

与此同时,对全市所有车站码头、交通要道,实行严密封锁,对首脑机关和重要目标加岗守护,调动武警部队应急待命。

动员会上,领导再次强调:“大家要做好牺牲的思想准备。罪犯手中有枪有炸药,一旦枪响了,我们有同志倒下去了,决不许发慌,只准前进,不准后退。”

3月21日下午,宜春酒厂附近的地区磷肥厂工人浴室内。水雾弥漫,热气腾腾。下中班的工人们正在擦洗身体,清除污垢,驱散紧张工作后的疲劳。

在浴室东端莲蓬头下,站着一个身高一米六八、横眉竖目的精壮男子,年龄二十多岁,他就是酒厂锅炉工何剑平。此刻,何剑平正把热水笼头完全关闭,而将冷水笼头开足,一任冰凉刺骨的冷水从头顶淋到脚底,借以平静胸中那颗狂跳的心……

自从盗枪作案以来,何白天上班提心吊胆,晚上睡觉总做噩梦,好似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有一天晚上,他在梦中用双手卡住自己的脖子,在被窝里挣扎出了一身冷汗。这更加使他食不知味,坐卧不宁。刚才进澡堂时他还疑心生暗鬼,觉得厂门口值班室有两个人正对他“盯梢”,好像就是两鬓斑白的厂党委书记和膀阔腰圆的保卫科科长……

莲蓬头里急速喷射出冰凉的水丝,莲蓬头下何剑平咬紧牙关,站得笔直,狂热的头脑逐渐冷静下来。往事如昨,历历在目,何剑平陷入了沉思……

在何剑平所度过的二十多个春秋里,在他所走过的短暂的人生道路上,有光明,也有黑暗;有鲜花,也有泥淖。还在中学读书时,他便学会了抽烟、酗酒、打牌、赌钱。有一次,为了给好友曾小明“出气”,他竟“两肋插刀”,大打出手,哥们义气主宰着他的头脑。由于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在校,老师的话,他根本听不进;在家、父母的教诲,他当成耳旁风。他专好偷鸡摸狗,吃喝玩乐,寻衅滋事,胡作非为,精神世界十分空虚,颓废。

1984年9月间,他曾对小时候的同学流露出:“要搞就搞大的,弄它几支枪,搞它一批烈性炸药,引爆锅炉,把酒厂掀翻。”这期间,他已到酒厂当了一名合同工。对烧锅炉这个工种他极端不满。同年,他的好朋友、十八岁的曾小明也顶替进了酒厂,和他分配在同一个啤酒车间当锅炉工。由于他俩沆瀣一气,臭味相投,不好好干活,经常受到厂里和车间领导的批评和经济制裁。对此,两个均怀恨在心,复仇的种子开始在邪恶的心里滋长……

春寒料峭,水凉刺骨,就是何剑平这样强壮的身体,也经受不住长时间的刺激,他连打了几个喷嚏,结束了胡思乱想。擦干身子,穿了衣服,无精打采地离开浴室,走回家去。

当天晚饭以后,何剑平鼻子不通气,早早上床休息,可翻来覆去却总是睡不着,盗枪作案那罪恶的一幕幕又在他脑海中闪现……

还是让我们随着他的思绪看看他们的罪恶行径吧:

2月21日晚上,何、曾在车间加班,午夜过后,炉火正旺;到次日凌晨二时左右,外面下起了霏霏细雨,何狂叫一声:“天老爷帮忙了!”便同曾小明提起装有钢锯、钻子、起子、老虎钳、榔头等作案工具的挎包,换上新鞋,打着手电,从锅炉车间北侧围墙缺口溜出,沿着秀江堤朝酒厂西南方向的县人武部军械库急速走去。

半小时以后,何、曾来到人民武装部军械库西北角上的厕所围墙根。围墙不高,两人一跃而过,绕过小车库和食堂,前面就是军械库。他们沿着库旁一座小型水塔的铁扶手攀援而上,转眼间,便轻轻地落在军械库南侧房顶上,揭开瓦片,扳断椽条,何轻手轻脚将一段打好结的铝线绑在库房三角梁上,然后两人像猴子似地紧握铝线,通过房顶天花板上的四方洞,顺线而下,钻进了军械库。

紧接着,两人手忙脚乱地开始撬门扭锁,锯保险柜,当雪亮的手电筒灯光逐渐暗淡下来时,“砰”的一声,何剑平揭开了一只草绿色的军用保险柜的铁盖,一批寒光闪闪的“五四”式手枪,横七竖八放在柜底。曾小明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顾不得许多啦,两人颤抖着双手,急忙拿了十支手枪、八块梯恩梯炸药、二百七十多发子弹,猛力拉开库门,循原路仓惶而逃。

快到酒厂围墙缺口时,何剑平顺手将电池耗尽的电筒和作案工具扔进了秀江。以后,又脱下上衣和鞋子等抛进锅炉,烧成灰烬。枪支弹药则暂时存放在曾小明处。

2月23日晚,何剑平乘火车到了萍乡宣风外婆家,通过舅舅的一个亲戚,买到了两只雷管。

2月24日,何从曾处取出一支手枪,躲在堆放啤酒瓶的库房里,顶上子弹,扣动扳机,却没有打响。原来他缺乏军事常识,往枪膛里压的是一发“五四”式手枪教练弹。

2月25日晚上十一点多钟,何、曾两人取出六支手枪,在烘干房涂上黄油,用塑料袋装好,全部埋在啤酒车间麦芽立体仓下;子弹和炸药则分别藏在墙洞和工具箱里。

2月26日早晨,何剑平下班回到家里,胡乱吃了几口饭以后,也不休息,就急匆匆上街到新华书店去购买中国交通图册。

2月27日晚上,何剑平用尽吃奶的力气,拿三角刮刀从一块坚硬的梯恩梯炸药上刮下了一部分药面,曾小明把这些药面拿到立体仓旁的水井旁边用“闪光爆”进行试验,“噗”地一声,药焰窜起一米多高,惊得两人目瞪口呆。

此后十多天里,何、曾两人一方面合影留念,发誓“不成功则成仁”;一方面密谋策划,挑选同伙,准备结成“生死同盟”,大干一场。

3月15日,何剑平窃得宜春县社队企业管理局秘书办公室的钥匙,精心伪造了十多张介绍信和工作证。

3月16日,何、曾在车间里改装子弹,然后各挑选了一支手枪,分别掖在腰间。

3月17日,何、曾从朋友处借来了一台炸鱼用的手摇发电机。

3月18日,何又搞到了八九只大型“闪光爆”。

是动手的时候了。何剑平在床上翻了个身,咬咬牙,点燃了一支香烟。烟雾袅袅,渐渐地何剑平却觉得烟雾中仿佛有一张巨大的无法摆脱的网正向着他的全身罩下来,他感到从来未有过的恐怖。

3月21日晚七时三十分,行动开始了。此时夜幕早已降临,笼罩着整个市区。大街上,夜市非常热闹,霓虹灯闪烁不定地招引着过往的行人。人们或逛商店,或看电影、看录像,或吃夜宵,脸上都呈现着安然自得的神情。殊不知街头道口、车站码头,处处都睁着一双双警惕的眼睛,在夜色中忠诚地守护着人们的安全。

第一辆刑侦车出发了。为了不惊扰群众,刑侦车既不鸣警笛,也不按喇叭,缓缓驶过市区,来到县社队企业管理局宿舍何剑平家附近。

为了避免干警伤亡,他们让县社队企业管理局的领导,以商量工作的名义将何的父亲叫出,问清何的有关情况以后,随即动员何父带路敲门,协助公安干警擒拿罪犯。负责堵门、警戒的干警,悄悄地进入了指定位置。

一切进展顺利,可以按预定作战部署行动了。领导拿起无线电对讲机请示设在市公安大楼里的临时作战指挥部:“417,417,我是205,一切准备就绪。”

“我是417,205立即行动!”对讲机里传来指挥部的命令。

干警们迅速向何犯家包抄过去,黑暗中只听得“哗啦啦”的子弹上膛声……

“笃!笃!笃!”随着敲门声,何的哥哥把门打开了。说时迟、那时快,侦查员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厅房,两个民警看守何的哥哥,其余人分头又朝内室疾冲进去。“砰”地一声,侦查员彭能斌一脚踹开何的卧室房门,见何正欲起身负隅顽抗,便奋不顾身,凌空而起,以猛虎扑食之势落在床上,用铁钳般的双手将何紧紧按在被窝里,使他动弹不得。接着几个膀宽腰圆的侦查员冲上前来,将何犯双手扭在背后,随着“咔嚓”一声响,一副冰凉无情的手铐落在何犯手上。

整个擒拿过程干脆利落,何剑平尚未完全反应过来,就成了俘虏。这时一看腕上手表,时针正指在八时三十分上。

擒拿何犯的领导拿起对讲机向专案领导小组请求汇报以后,立即押着何犯登上警车,风驰电掣般驶向看守所,审问枪支、弹药下落及其同党。

与此同时,另一路队伍却在宜春酒厂曾小明家扑了一个空。他们立即用对讲机向指挥部请示。

这时作战指挥部的领导站在对讲机主机前,沉着、果断地再次向各行动小组发布命令:“各小组注意,我是417,根据作战情况变化,在宜春酒厂的小组立即兵分两路:一面进行追捕,一面继续在何家蹲坑守候,并进行搜查;其它各关卡小组严密监视过往行人,注意发现并截获曾犯。”

夜九时十分,在酒厂的小组报告:在曾犯家搜获梯恩梯炸药一块,“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与被盗手枪相同。

夜九时三十分捷报传来,曾小明在其同事家的麻将桌旁被擒获。

夜深了,摩托车、刑侦车、囚车在宜春市大街上穿梭似地来回疾驶。战果不断扩大,捷报频频传来,至3月22日早晨,被盗的“五四”式手枪、炸药和子弹全部被我缴获。

至此,侦破“2·22”特大盗枪案的战斗,历时一月,在未响一枪的情况下胜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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