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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业务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不断增多。公安部数据显示,电信诈骗犯罪主要分为48类,涉及200多种手法,其中冒充电商客服、盗刷信用卡和冒充公检法的诈骗最为突出。尤其是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犯罪危害性最大,犯罪分子通过精心设计的剧本,冒充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等身份,以涉嫌走私、洗钱等罪名恐吓受害者,诱导其将资金转至所谓的“安全账户”。通常招募带有当地口音的成员冒充司法人员,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设计精准诈骗。诈骗过程中,各个角色分工明确,层层骗取受害者的银行账户信息,最终通过多级转账和洗钱流程将赃款转移。
冒充公检法诈骗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台湾地区。该类诈骗通过精心设计的剧本和不断更新的话术,使许多无辜群众上当受骗。根据相关报告,冒充公安类诈骗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达36.48%。尽管我国刑法尚未对“冒充公检法诈骗”做出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认为该类诈骗的核心在于犯罪分子假冒公安、检察院或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等通信工具联系受害者,声称其涉及洗黑钱、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或利用逾期贷款等借口,施加心理压力,恐吓受害者急于自证清白,并诱导其将资金转入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
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通常分为负责人、键盘手和多线业务员,通过代号相互称呼,不使用真实姓名。诈骗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犯罪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冒充公安局、电信局等部门,打电话制造恐慌,称受害人涉嫌犯罪。第二阶段,二线业务员冒充公安局人员,通过发送伪造的警号、警官证照片取得受害人信任,套取其身份信息和财产状况,并通过伪造的“通缉令”或虚假文书进一步强化恐吓。第三阶段,犯罪分子隔离受害人与外界联系,引导其将钱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或通过技术手段截取受害人的电话,最终骗取钱财。
通过对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的既有样本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犯罪主体以青壮年男性为主,男性占比近70%,年龄主要集中在20至40岁之间,且部分犯罪人有前科记录。犯罪主体学历普遍较低,近90%的人仅有高中及以下学历,且大部分无业,这类犯罪通常通过工作轻松、薪酬丰厚的诱惑吸引犯罪分子参与。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涉案金额巨大,64%的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平均每起案件涉及8名犯罪人,但每名犯罪人的平均刑期仅为4.89年。尽管该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但相对较短的刑期难以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的威慑。
冒充公检法诈骗团伙的窝点多设在东南亚,成为诈骗犯罪的基地,国内对此类犯罪的全链条打击面临挑战。为应对跨境犯罪,我国与柬埔寨、越南、泰国等国加强了执法合作,打击电信诈骗成效显著。在国内,公安机关与四大国有银行及各类银行展开合作,建立银行入驻公安局的联动机制,受害者报警后,公安可在最短时间内冻结嫌疑人的账户、支付宝和微信资金。公安还与通讯运营商合作,利用大数据技术识别诈骗号码并进行预警。目前,许多地方反诈中心已经建立起“三方通话”机制,实现公安、银行、反诈中心联动,迅速查控涉案资金去向,有效提升了打击电信诈骗和挽回损失的效率。
预防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针对高危人群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特别是针对学历低、无业人员等易受利益诱惑的群体,通过小品、相声等形式普及法律常识,并帮助他们找到就业机会,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通过创新反诈宣传手段,如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利用短视频、宣讲会等方式提升群众对诈骗手段的认知,并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反诈,如通过外卖员、银行、社区等多元主体进行宣传。公检法机关应拉近与群众的关系,增强透明度,让群众了解办案流程,增进对公检法机关的信任。同时,公安执法要注重柔性与刚性相结合,以温和、礼貌的态度劝导群众,提高劝阻和预防诈骗的效果。
有效打击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需推动反诈队伍专业化,扩大规模,增强警力,同时加强电子证据的保护和收集能力。应加快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大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和电信诈骗犯罪的刑罚力度,明确设立针对电信诈骗的专门罪名。持续加强国际警务合作,与东南亚国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升跨境打击效率。主动劝返涉诈人员,强化重点人群的管控,并通过注销户口等手段惩戒拒不返乡者。必须深挖黑灰产业链,阻断犯罪源头,加强对网上公民信息非法交易的打击,同时严格对公账户的监管,防止其成为电信诈骗洗钱工具,从而全面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蔓延。
稳控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公安机关需关注受害人的情绪管理。由于诈骗案件金额巨大且办案周期长,受害人往往承受较大心理压力,容易对公安机关产生偏激看法,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应发动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持续关注受害人情绪,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通过网警监测受害人在社交平台上的动态,预防潜在风险。与此同时,强化追赃挽损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应落实《冻结资金返还规定》,简化资金返还程序,尽快将冻结资金返还给受害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在公检法机关的协作下,建立快速返还机制,优先解决冻结资金返还问题,稳定受害群众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