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葬是以国家名义为有特殊功勋的人举行的葬礼。国葬是一种葬礼的规格,代表了国家对逝者高度的崇敬。国葬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如中国、日本、美国、韩国等。
葬礼的形式多种多样,而规格最高最为庄重的当属国葬,每个国家的国葬都大同小异,给予了死者最大的尊敬以及爱戴,全国人民为其默哀致敬,甚至整个国家都停止了运作,只为了表达心中的沉重。
国葬:举国致敬默哀国葬,以国家名义为有特殊功勋的人举行的葬礼。国葬是一种葬礼的规格,代表了国家对逝者高度的崇敬。
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今无公开的国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政协主席等人逝世后可下半旗志哀。
中国国葬第一人:黄兴、蔡锷只要我们仔细一查便知,黄兴于1916年10月30日病逝于上海,终年46岁;蔡锷于1916年11月8日病逝于日本,终年33岁。当一位受造共和与一位再造共和的革命元勋先后去世的噩耗传处后,举国上下沉痛哀悼。孙中山先生于病中为两公写了挽联,送了花圈。以黎元洪为首的北京政府,对两公逝世,十分重视,除派专人到当地协助料理后事外,并经国会议决,为黄兴、蔡锷举行国葬。1917年4月12日,因心力交瘁而逝的护国英雄蔡公松坡以隆重的国葬之礼,魂归岳麓山。这天,虽然大雨滂沱,行止不便,但送葬队伍,仍有千人以上。蔡锷是辛亥革命以来国葬第一人,故史称“民国之有国葬,实自松坡始”。
黄兴出殡日期是4月15日,黄兴虽长蔡锷八岁,却先于蔡锷八日去世。对于两位革命元勋在短短8天里先后逝世,当时举国震悼,万里雨泣,自近代以来从不缺少伟人的三湘父老,更是痛哭“我湖南又弱两个了……”。但是蔡锷的的确确是中华民国1916年底颁行《国葬法》以来国葬的第一人,甚至可以说《国葬法》是当时民国政府为黄蔡两公在短短去世的几日之内度身定制的国家法典。所以史称“民国之有国葬,实自松坡始”。
美国国葬根据美国法律,前总统、当选总统和现任总统死后都有资格得到国葬待遇,他们的遗体被安放在美国国会大厦中央大厅接受瞻仰。葬礼的具体安排视遗属的意愿而定。
日本国葬1926年(大正15年)10月21日国葬令规定享受国葬待遇的为: 1、天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丧仪” 2、7岁以上死去皇太子、皇太孙、皇太子妃、皇太孙妃、担任摄政的皇族 3、天皇、皇族以外对国家立下功勋的臣下由天皇特旨举办国葬 1945年后《国葬令》废除,《皇室典范》规定天皇去世为:“大丧之礼”,其他无特别的国葬规定 战后唯一举办“大丧之礼”的为昭和天皇 战后唯一举办国葬的为前首相吉田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