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故事!已婚女子与镇干部水库夜泳后溺亡,男子伪造现场后逃离​

假装有智慧 2023-08-11 11:31:18

“如果是个意外,他为什么要制造假象!”

8月6日晚上,双峰县杏子铺镇政府的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三名干部邀请了32岁的陈某一起去溪口水库游泳。陈某骑着摩托车到达污水站,然后跟着三人上了一辆越野车,前往水库。

不久后,陈某在水中失去了生命体征。而刘某勇等三人却没有及时报警和救助,反而将陈某的手机和摩托车钥匙扔进了河里,然后开车逃离了现场。

直到8月7日凌晨2点多,陈某的丈夫曹义才从江苏打工的地方接到了杏子派出所的电话,告知他妻子已经溺水身亡,并让他赶紧回来认尸。

家属反应

曹义和陈某结婚10年,育有一个女儿。他说,他从6月25日开始就在外地打工,没想到再见到妻子就是在殡仪馆。

曹义怀疑刘某勇等三人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并故意制造假象掩盖真相。他说,妻子不会游泳,而且事发前一天还和姐姐在水库游泳过,不可能主动约人去游泳。

曹义的举报信已经递交到双峰县纪委监委。他希望能查清事实真相,还妻子一个公道。

镇政府回应

杏子铺镇镇长朱晓涛表示,事发时岸上有20多个村民在乘凉,陈某并不是不会游泳,事发前两天都在水库游泳过。他说,陈某是自己骑摩托车过来的,然后上车去的溪口水库。他还说,陈某与刘某勇是相约去游泳的,只有刘某勇下水了,其他两人在岸上。

朱晓涛说,刘某勇等三人之所以事发后制造假象,“是因为慌了”。

刘某勇的妻子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她说,她老公和陈某是因为去年修高速时陈某家的水井被污染而认识的,后来发现他们的孩子是同学。

警方调查

杏子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对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等三人进行了笔录,并将证据移交给双峰县公安局。

8月9日,双峰县公安局对陈某进行了尸检,初步结论是符合溺水特征,并将于近两天给出一个正式结论。

8月10日晚,双峰县政府发布了通报,称已成立了由政法、公安、纪检监察、乡镇等组成的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社会关注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质疑刘某勇等3名镇干部为何要与一位已婚女子相约游泳,并在事发后逃之夭夭。

他们是否涉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包庇罪行等违法违纪行为?他们是否对陈某的死亡负有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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