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储能”热词再度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太平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施文美建议,为了更好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取消对新型储能电池征收消费税。
湖州太平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施文美
施文美提出两条建议:
一是尽快重新修订电池消费税相关政策,将应征消费税的电池种类在文件中列举,对未列举的电池免征消费税,或将钠离子电池、钠氯化镍电池、锌镍电池、锌溴液流电池等已实现产业化的新型电池,包括正在研发但尚未产业化的镁离子电池、氟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列入免税电池种类,进一步加大支持新能源电池行业的技术创新力度。
二是在国家层面修改政策未出台的情况下,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未被纳入列举免税名录的新型电池进行消费税减免,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国电池行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使我国在新一轮新能源产业布局上占据先发优势,巩固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