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争议不仅涉及消费者权益,更关乎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原则。
▲王海晒出的周氏藕粉检测报告。 图/视频截图 文 | 余明辉 老婆饼里面没有老婆,夫妻肺片里面没有夫妻,而今的藕粉里面也没有藕了? 近日,打假人王海发视频称,在旗舰店网购周氏藕粉直接发往实验室检测后,显示产品没有藕的成分。与此同时,在线下购买“周氏纯藕粉”后,送往海关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含有木薯粉,也无藕的成分。对此,周氏藕粉厂家回应称,产品是有专业检测报告证明藕粉含藕,职业打假人送检的机构不一定正规。 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尤为重要。藕粉作为一种传统滋补食品,其原料的真实性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这场争议不仅涉及消费者权益,更关乎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原则。 面对质疑,厂家没有主动提供详尽的成分说明,反而质疑相关检测机构,这种回应方式难免有“逃避问题”之嫌。藕粉里面有没有藕,不难说清楚,这要求厂家提供权威证据来支持其说法,而非转移话题、模糊焦点。 从法律角度看,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食品安全,对食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周氏藕粉确实不含藕,那么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诈,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战。对此,监管部门应迅速介入,对产品进行严格检测,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这场藕粉成分争议,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短板,还有待完善补齐。对于这一消费争议,厂家和监管部门应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公正、透明的解决方案。 厂家应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产品的真实性,监管部门则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公正与公平,消费者方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这场关于藕粉成分的争议中,不能让“自说自话”成为解决问题的方式,而是真实、透明与公正。这不仅是对消费者和法律法规的尊重,更是对市场秩序和商业道德的维护。 撰稿 / 余明辉(价格鉴证师)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杨许丽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说明以前一直在吃浆糊
牛奶标准生产企业定,三文鱼淡水养殖,太多了,鸿茅药酒
这个事简单,就怕处理起来不简单
直接查封
六个核桃里面没有核桃。
作为厂家发什么检验报告,直接公证自己进的原材料比产出多,是真材实料的。
看似真貌似假,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又一个百亿销量企业倒咯[哭笑不得]
谁举报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