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速上犯困把车子停在应急车道上睡觉,结果被交警扣六分罚200元,女子不服破口大骂:你不让我停,难道非要让我睡着被撞死吗,太没人性了!
一、案件详情
山东潍莱,民警在高速上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子停在应急车道上,民警以为车主发生了紧急情况过去查看,结果发现竟然是一位女车主开车开困了,停在应急车道上打盹。
事发当天,白女士要出差,因为路途不算太远,她决定自己开车去。但是头一天晚上,白女士和朋友们聚餐,几个人玩得太嗨,导致睡觉的时候都后半夜了。
第二天,白女士一大早就起床了,准备出差要用的东西,收拾好后,她开着车子就出门了,然而,白女士刚把车子开到高速上,昨晚没睡好觉的后遗症就出来了。
白女士刚开了半个小时的车,看着前面单调的道路,她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路面都变成重影的了。
白女士深知这种状态下开车非常危险,她使劲眨眨眼,喝了两口水提神,但是这只是一时的,不多大会,她再次犯起了困。
白女士原本想找个服务区,睡上一觉再继续开车,谁知搜了一下,距离最近的服务区还有几十公里,可是此时白女士已经困得不行了。
正在这时候,白女士往两边一看,突然灵机一闪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原来,白女士看到了最右边的应急车道,应急车道不就是应急的吗?在那睡上一觉再开车不就行了吗?
白女士感觉自己太聪明了,她说干就干,很快就拐到应急车道上,停下车子后,她就放心大胆睡了起来。
然而,她刚睡着没多大会,巡查的民警就过来了,他们看到白女士的车子停在应急车道上,还以为车主遇到了紧急事件,于是他们赶紧过去查看。
透过车玻璃,民警看到白女士闭着眼睛靠在座椅上,他们赶紧敲打车窗,生怕白女士出现了意外。
白女士被敲击声吵醒,她揉揉眼睛醒了过来,看到民警后,白女士摇下车窗,问民警怎么了。
民警一看白女士好好的,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他们立即又严肃着脸,让白女士下车,询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白女士把自己犯困的事情告诉了民警,民警听完后简直无语住了,他们告诉白女士,她在应急车道违规停车,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要扣她6分,罚200元。
白女士一听见这话,瞬间蹦了起来,她对着民警就嚷了起来:你们也太没人性了!我在路上犯困我能怎么办?我不想好好开车吗?应急车道不就是让应急的?停一下怎么了?凭什么罚我!
民警只好耐心向白女士解释,应急车道只有在出现紧急情况下才能停,她这种情况不属于紧急情况,已经违法了,对她进行处罚也是按照规定来的。
可是白女士并不这么认为,她认为自己又不是故意的,她停在这里休息是为了自己和路上其他行人的安全考虑,她叫嚣着,难道困了还非得一直开吗?难道非要自己上路被人撞死了才算紧急情况?
民警多次向白女士普及法律,但是白女士丝毫不认为自己有错。民警说,既然没休息好,是不是应该睡好了再上路?这才是真正的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
但是白女士手一挥,说她没上高速前不困,只是路上太阳升起来后太热了,她才犯困的,这不是没休息好,是环境造成的。人都有犯困的时候,至于罚她吗?她又不是故意的。
白女士认为,自己属于突发状况,这才停在应急车道上的,而且她是第一次停在应急车道上的,难道就不能通融一下吗?民警这就是小题大做,执法太不人性了。
不管民警怎么说,白女士都认为自己没错,她还表示自己对处罚也不认可,不可能交罚款的。说完,白女士竟然直接上车,准备开车离开。
民警见普法无效,直接给白女士开了罚单,白女士见状直接情绪爆发,指着民警破口大骂起来。
民警也不再对她客气,问她骂什么骂?白女士脖子一梗,回嘴说:骂你怎么了?骂的就是你!你能怎么着?民警说,你违法停车你还有理了?
白女士气哄哄地说:我没有理,我不说了,你们说什么都是对的!白女士认为,她又不是潍莱当地的,民警没有权利对她处罚。
二、网友看法
有人认为,白女士的行为虽然违法了交通法规,但是她的出发点是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如果她在行驶中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停车,而附近又没有服务区或其他安全的地方,那么她就可以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这是人的本能反应,也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
也有人觉得,虽然白女士的行为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但是她的情绪和态度是可以理解的。
人在疲劳和困倦的时候容易出现情绪波动和易怒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驾驶员疲劳或情绪不稳定导致的。因此,我们应该对白女士的行为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容。
也有人说,虽然白女士的行为不对,但是民警的处理方式也存在问题。民警在处理问题时应该更加人性化,而不是简单地开罚单。
他们应该帮助白女士解决问题,例如提供休息的地方或者提供其他帮助,而不是让她直接交罚款。
还有人说,白女士这就是胡闹,应急车道是为了保障突发状况留出来的生命通道,她却在那睡觉。如果突然发生紧急情况导致堵车,需要从应急车道救人,她停在那不就是阻碍救人吗?
三、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白女士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但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属于一种侵权行为。
首先,白女士没有在紧急情况下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急车道是专为紧急情况设计的,例如车辆故障、紧急救援等情况。
白女士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虽然她声称自己是因为疲劳驾驶需要休息,但并未出现紧急情况,因此她的行为属于违规停车。
其次,白女士对交警的处罚表示不认可,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的,环境造成了自己犯困。
然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员应当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精力,不得疲劳驾驶。
尽管白女士声称自己是因为环境原因导致犯困,但疲劳驾驶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另外,白女士停车的位置是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这是一个专为紧急情况设计的车道,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车辆可以在这里暂时停车等待救援。
然而,白女士在没有任何紧急情况下停车,使得其他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使用这条车道,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因此,白女士被处以扣6分、罚200元的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白女士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但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如果每个人都像白女士一样在应急车道上随意停车休息,那么道路交通将会变得混乱不堪,交通事故也会随之增加。
综上所述,白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她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后,白女士在面对交警的普法教育时情绪激动,指着交警破口大骂,这也涉及到了对执法人员的不尊重和妨碍公务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妨碍公务是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或罚款等处罚。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执法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如果白女士对民警的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或者维权,但是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和言语。
我认为,白女士的行为虽然有一定的可理解之处,但是这并不代表她的行为是正确的。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会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应该坚决反对这种行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如果我们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者宽容处理,那么可能会鼓励更多的人违反法律规定,从而影响法治秩序。
因此,对于白女士的行为,我们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评价和处理。
高速停车不是九分吗,你帮出了三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交通法哪条明确了哪种情况属于紧急情况?怎么界定?是由执勤交警自己解释吗?
[得瑟]我笑笑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