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暴发户迷恋学历女,爱恨纠缠,雇凶杀人,何以死缓?

半醉的幻苦君 2023-03-27 14:55:32
前言:人的欲望通常是不会得到满足的,饿了想吃的,有吃的想吃好的!因为自己没学历,对有学历的异性充满征服欲,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害人害己!

陈某,出生在浙江农村,22岁结婚,然后有了儿子。虽然算不上富有,但是小日子也算不错。

江浙一带有着浓厚的经商氛围,男人就得多挣钱,当老板,陈某决定来北京闯闯。

陈某只有初中文化,但很能吃苦,从建筑工地的苦力活做起,开始攒钱。

另外他脑袋还很活分,有了一定本钱后,在郊区城中村里租了房子来开了家超市。

位置选的好,一开业后生意就不赖,加上他的人缘比较好,很快就和周围的村民们打成了了一片,凭借江浙人特有的商业头脑,逐渐富裕起来。

生意步入正轨后,时间也宽余了,陈某开始学会了上网,在手机QQ上结交了不少朋友。

文某也是陈某的QQ好友之一。当时她在北京一所普通大学上大四,没啥课了,同学们整天各自在投简历找工作。

面临毕业,刚跟男友分手,失落中的文某为陈某的乘虚而入提供了机会。

陈某是个什么心态呢?因为学历低,有点自卑,一听大学生就内心羡慕,盲目崇拜,他为能跟女大学生聊天而兴奋不已!

陈某故意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实情,以成熟男人的经验对文某展开了猛烈的爱情攻势,很快,两人就恋上了。

陈某觉得能跟文某在大学校园里一起骑着双人自行车兜风,自己精神上很满足。

在那段时间里,陈某常常总是不顾超市的生意就去与文某约会。但直到最后文某被杀,也一直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个有家室的。

文某毕业后,在亦庄找到了一家公司上班。

两个人不在一个区,不方便老见面,陈某多次提出让文某辞掉工作,和他一起开超市,将规模扩大。

刚刚毕业进入公司不久的文某,不愿意就这样。

见无法说服文某放弃本职工作,陈某又说要跟她订婚,送了她订婚戒指和项链,把涉世不深的文某感动得泪流满面。

陈某为证明自己的爱,又执意到北方文某的老家,去见其父母。

陈某的占有欲很强,本想通过订婚加速两个人早日过上同居的“夫妻”生活,但文某不舍得立刻辞职,这让陈某很不高兴。

当文某工作不是很忙时,打电话给陈某说可以过去帮忙,但是她得到的并非是想象中高兴的回应,而是电话那边冰冷的“不用了”三个字。

几个多月的疯狂渴望和等待没有得到满足,失望让陈某由爱变恨,赌气一般选择了放弃。

陈某表明了分手的想法,文某为此还痛苦地大哭了一场,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正当文某好不容易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来时,一天她又突然接到陈某给她打来的电话,说要陪他一起去看房,要买婚房。

女孩被搞蒙了:不是说好分手了吗?买什么房呢?

陈某说:这是考验一下你对我的感情。

就这样,二人和好如初。

于是两人一起幸福地到了几处售楼处看房。但文某的公司随后搬到了临近的河北,两人的距离更远了。

一天,陈某一个人独自到北京郊区看中了一处房,就自作主张地以文某的名义交了两万元购房订金。

但是陈某又觉得想离婚不容易,毕竟有孩子,内心很矛盾很痛苦。因为文某不在北京了,空间上更远的距离给了陈某更多的独立思考的空间。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这个婆婆妈妈磨磨唧唧的陈某决定忍痛放弃文某,二次分手。

陈某找到文某,再次提出了分手的想法,文某当然很生气。陈某说自己有苦衷,曾经以她的名义交过两万元的购房订金,表明是自己曾经很爱她的。

文某给售楼处打电话,对方说没有这回事,他认为陈某是故意在骗她,从心里不再相信他了。

陈某心里委屈,明明自己是把2万元钱交给售楼处的人员了,而对方竟然不承认,当他亲自再次到售楼处时,发现收他钱给他开收据的人早已辞职了。

售楼处虽然承认可能有工作人员卷钱跑了,要拿回定金也行,得拿着文某的身份证才可以。

但陈某再次找到文某,说要下她的身份证,去要回那两万元订金时,文某根本就不相信他交过两万元订金,认为他是在以低级的手段在骗她,并对他狠狠嘲讽,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陈某觉得被自己曾深爱过的人鄙视,还被售楼处骗了,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感觉无地自容。

陈某把自己要不回那两万元钱的责任,归结于文某不给他提供身份证,加之还受到她的嘲讽,报复念头就在他心中油然而生。

陈某开超市认识了很多当地无业游民,“小混混”。

一天晚上,同村的小混混刘某找陈某喝酒,两人喝到酒兴,陈某问刘某:认识黑道上狠一点的人吗?

刘某说:没问题,你有什么事?小弟我帮你。

陈某说:我想找人帮我报复教训下一个人。

刘某:我一定能帮陈哥找到人,如果找不到人干,我自己亲自帮陈哥干。

满满的一杯酒干掉后,陈某给刘某提供了文的照片及所在公司的地址,并给了600元钱,作为踩点的费用。

过了些天,刘某又对陈某说,他还想再去踩一次点,最好能在文的公司附近住上一两个晚上,希望陈能给他些费用。陈又给了刘某1000元。

又等了几天,陈某催促刘某快些动手了,并问他是否找到同伙了,仅靠一个人去恐怕不稳妥。

刘某一再地以没有找到恰当的协助人员为由而推迟动手,陈某有些不耐烦了,就表示自己可以一起去。

陈某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在一张银行卡里存了1万,把这张银行卡先交给刘某,一旦事成,再把密码告诉他。

约定好的那天早上,两人早早地从村里一起出发,租了一辆黑出租车和他们一起去文某工作河北某开发区,刘某还带了刀。

到了附近之后,陈某坐在车上,负责观看周围情况。刘某按照陈某事先设计的办法,冒充文某一位朋友的弟弟,以刚从外地来京找工作,希望需要文某指点,他就在文的公司附近等她。

文某很快就如约出来,还没等她说话,刘某在慌忙中就拔出匕首即胡乱地朝文某的腹部刺去……

刘某来不及拔出插在文某身上的匕首,就跑回到车里,一起逃离现场。

文某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刘某后来供述,他自以为刺中的部位应该是腹部,而因为他自己身高太高,而文某太矮,他自以为他所刺的应该是非致命的腹部,其实他刺中的就是致命的心脏部位。

事毕后,在车上陈某用手向刘某比划一和二,意思是问他是捅了一刀还是二刀的意思,刘小富比划了一,意思是一刀的意思,两人都没有想到文某当天就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陈某如约告诉了刘某银行卡的密码,两人的交易完成。

警方很快将陈某列为重点犯罪嫌疑对象。当天晚上,警方即在陈的家中将其抓获,然后在陈的供述下将刘某抓获。

然而,直到在警方的审讯过程中,他们都才知道文某已经死亡,他们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陈某的妻子知道此事后,虽然还不至于像有些被告人的妻子一样,马上提起离婚诉讼,但她不肯管陈某的事了。还是陈某的妹妹聘请了一位律师。

本来要按照故意杀人罪,陈某获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算这家伙运气,律师比较上心,认为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其进行立案是不当的。

陈某本意是想“教训”一下被害人,没有想杀死对方。更主要的是,在陈某与刘某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已经很明确地说了让刘某只要在被害人肚子上或脸上划一刀即可,不需要杀死被害人,两人口供之间能够一致地印证。

另外,从两人之间所约定支付的报酬数额来看,也不应当是故意杀人,报酬仅为一万元。

最后,陈某被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结语:陈某就是个典型的人渣,本身有自己幸福的家庭,挣俩儿钱躁动,玩弄女大学生,为两万块钱恼羞成怒,最后害人害己!对“爱”没有真正理解和信仰者,结局注定会是一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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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醉的幻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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