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F院给出的解释是,席某订婚之后不顾前未婚妻的反对强行与之发生关系,是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
给出的论据的中心点就是“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根据调查,F院认定网传的席某前未婚妻有过婚姻史,给婚介所3万介绍费等都是谣言,并不可信!
而订婚的10万元并没没有退还,席某表示要当庭上诉。网友对此次审判结果也有自己的看法,表示虽然订婚不能作为法定依据,可都认识3个月了,并非第一次就发生关系,这样的判决未免太牵强!
而本案中,并没有提及到10万元订婚彩礼的事情,网友调侃说:按照这样的剧情走势,估计彩礼会不会被判为精神损失的赔偿。
席某和前未婚妻的事件经过。2023年1月,席某通过婚介中心认识前未婚妻,在接触了5个月之后,两人在双方家长的祝福下订婚。
这是双方签订的订婚协议。
订婚费用为10万元,外加一个7.2克的金戒指,如果男方悔婚,那么10万元订婚费用不会退, 女方那悔婚则会退还。
这里还有隐藏的一项,双方家长约定,结婚后支付剩余10万彩礼钱,结婚一年之后,男方的80万婚房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可女方似乎有些着急了。订婚第二天,席某和前未婚妻到他们的婚房,被拍到他们在上电梯之前还一直卿卿我我的样子。
这是席母自述他们到婚房后的事情,席母解释他们发生关系都是他们自愿的,并没有强迫一说。
而作为侵犯的证据-前未婚妻腋下有一点淤青的痕迹,席母解释说是其儿子和她闹情绪时候拽拉导致,并非侵犯强迫造成的。
席母讲述儿子曾被准丈母娘叫到前未婚妻的车上进行了录音谈话,并示意要剩余的10万彩礼并要求房产证加上女儿名字,然后就领证结婚,领过证性质就不一样了。
最后准丈母娘又打电话录音最直接的证据。
准丈母娘: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席某:嗯,是的;
准丈母娘:那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席某:嗯,是的。
有伤痕(腋窝下的淤青),有准丈母娘的录音,再加上女方的陈述,席某在婚房侵犯自己未婚妻的事实就被推导定性了,席某被判3年,席某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席母讲述2点庭审不同意见。1,,席某的律师没有在现场就进行的宣判,整个过程进行的很快只有40分钟时间。
2,席某告知自己律师,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前未婚妻还去洗澡了,洗完澡之后就向席某要剩余的10万彩礼钱,要求房本加上自己的名字,被婉拒后生气,遂发生后续的事情。
席某从涉案被抓到12月25日判决,已经被关押205天,席母说见到自己儿子发现他脸色苍白很消瘦,希望再审的时候这起案件能被公平公正的判决。
这是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