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虎——取消厕所收费李小虎是推动取消公共厕所收费的代表人物。此前,公共厕所普遍收费,给民众生活带来不便。李小虎通过持续的社会活动和努力,成功推动了政府取消这一费用,使得公共厕所免费向公众开放,便利了广大市民的生活。
孙志刚之死——取消暂住证孙志刚是在广州的一起暴力执法事件中的受害者,他的死亡引起了社会对暂住证制度的广泛关注和批评。此事件后,中国政府废除了暂住证制度,这一改变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减少了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
张明宝之死——酒驾入刑2009年,张明宝醉酒驾驶造成5死4伤的严重交通事故,这一事件成为中国打击酒驾的标志性案例。张明宝的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引发了社会对酒驾危害的广泛关注。在此事件的推动下,中国立法机关将酒驾定为刑事犯罪,加大了对酒驾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减少了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保护了公共安全和个人生命安全。
于海明——正当防卫“反杀”于海明在一次交通纠纷中,面对刘海龙的暴力攻击,进行了自我防卫并最终导致刘海龙死亡。此案例中,于海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一判决明确了在遭受严重暴力威胁时,个人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可以采取致命手段。此案例对后续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导和参考,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增强了公众对法律自我防卫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余祥林——冤案平反先例余祥林因被错误定罪杀害妻子而被判死刑,后因真凶出现而平反。这一事件成为中国司法史上著名的冤案之一,推动了中国司法系统对冤假错案的重视和纠正,促进了司法改革和审判监督机制的完善。
邓玉娇——防卫过当免刑罚邓玉娇在遭受性骚扰时进行反抗,导致对方死亡。最初被控故意杀人罪,后因社会舆论和法律专家的介入,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免于刑事处罚。此案引发了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界限的广泛讨论,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郭利——食品安全立法郭利因女儿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而受害,他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最终推动了中国食品安全立法的完善。郭利的行动不仅为女儿和其他受害者争取到了赔偿,也促进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改革。
赵作海——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赵作海被错误定罪杀害妻子,后因真凶出现而平反。此案揭示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刑讯逼供等问题,推动了中国司法系统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视和实施,加强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孙海洋——买、卖、收养同罪孙海洋寻找被拐卖的儿子多年,他的经历引起了社会对儿童拐卖问题的广泛关注。孙海洋的努力促进了中国法律对买方、卖方和收养方在儿童拐卖案件中同等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法,加大了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
我不是药神——原事件主角改变了那个药进入医保电影《我不是药神》基于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高昂的药费而走私廉价仿制药的故事。影片引发了社会对高价救命药问题的广泛关注,促使了中国政府将相关药物纳入医保,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这些事件不仅改变了社会规则,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在法治、人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不断进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