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县域的很多企业内,都有一些退休人员的影子。这些打工的退休人员,除领取国家发的养老金外,在企业又挣一份钱,挣的钱全部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但是,毕竟已经退休,都是60多岁的人了,身体的机能、精力等各方面指标都在蜕化,在私企打工,高强度工作,很多人还是心力不足。如果因此累病了,却要国家医保买单,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如此,国家成了冤大头!
这种退休了,再去打工,挣了钱全部是自己的,累出病来了,要国家为他报销大部分医疗费,是不是有点不地道呀,太不合理了呢?现实中,这样的例子还真是不少,单就我知根知底的例子,就有好几个,现举例说明:
事例之一:
我的一位同乡,退休前,担任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他先是二线离岗,5年后退休,已有10个年头了。自从不上班后,他就一直在私企打工,做高管,分管企业外事办公室。工作性质的原因,他几乎每天奔波于各种酒局之中,为企业疏通关系,办理各种项目手续。
他在职时,本来早就查出有乙肝、酒精肝,所以,离岗前是很注意的,基本滴酒不沾。但是,他到私企打工,人家老板用的就是他在职时的人脉,他再不喝酒不行了。
他也认为,自己已经60多岁了,如今身体好好的,可能没什么问题了。于是,就彻底放开了防线,从滴酒不沾,到天天喝酒应酬。知道他底细的人,都为他担心,感觉这样有危险。尤其他的妻子,多次劝他辞职。但是,他舍不得每天这种晕乎乎、醉悠悠的感觉,根本听不进去亲朋好友的劝告。
果不其然。最近体检时,他的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偏高,有肝硬化的迹象。这可把他吓坏了,立即到北京大医院确诊、治疗,但好像为时已晚。如今,1个月的时间,已经花费40多万元,医保报销了30多万元。至于最终国家医保为他买单多少,目前看来,还是个未知数。
事例之二:
我的一位同事,退休前担任县人社局长,在职时,位高权重。退休后,很快被一家私企老板看中,担任了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
我非常了解这位同事,他人心向善,在职时,就比较关心体恤下属。到这家私企打工后,他不改初心,依然保持着这样的品行和作风,主张对员工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既要严格执行企业制度,特殊情况下,也要体现出灵活性,对员工多加爱护。
但他的管理理念,与老板的管理理念南辕北辙,同事很郁闷。为此,他多次提出辞职,而老板又总是诚心挽留,不得不别扭着干下去。
一次,为企业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请丧假问题,矛盾爆发了。这位中层管理父亲去世,事发突然,老板暂时不在企业,这位同事从人情世故出发,就越权审批,先斩后奏,让这位中层立即回家奔丧了。
结果,老板回到企业后,对我的同事违反规章制度、擅自准假的行为很生气,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的同事本来早就不想干了,这一吵,就借坡下驴,立马走人了。
回到家,他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后悔,当初不该到私企打工。一天喝了两场大酒,酩酊大醉。不料,第二天早晨醒来,得了脑血栓,半边身子瘫痪了。于是,紧急叫救护车接到医院。治疗加康复2个月,花费20万元,公家报销了15万多元。
实话实说,我很佩服我的这位局长同事。因为在现有政策下,他到私企打工,并没有明确限制,无可厚非。我只是就事论事,他因为在企业打工得病,却要公家报销医疗费,感觉太不公平罢了。
事例之三:
我的一位同学,财税专科学校毕业,退休前任税务所所长,酒局很多,与企业老板称兄道弟,人脉兴旺。但是退休后,人走茶凉,感到很寂寞。于是,他开始利用在职时影响力,挣外快。先是兼任两家私企的会计,领取不菲的工资报酬。后来,干脆到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做高管,担任了财务总监。
担任财务总监,一开始,他还能坚持原则,遵守法纪。但时间一长,在老板不断的暗示、纵容下,他突破了财务人员的底线,开始做假账,已达到偷税、漏税、逃税的目的。
但是,对手早就盯着他,通过内线,掌握了他做假账基本事实,且数额巨大,向税务局和检察院举报。
我的这位同学本来就有高血压,听说检察院、税务局要来查账,深知如果查实,他不但失去公职,还要坐牢,一时感到天旋地转,突发脑中风。紧急送往医院全力抢救,住进重症监护室。
据医生估计,他要保住性命,要长期住重症监护室室,花费40万元左右,为此,公家至少要为他报销将近30万元。就算最后保住了性命,他的后期治疗、康复的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为此,国家医保还得继续为他买单。
我这位同学长时间处于昏迷状态,他做假账目的事没法查了,因此,不但保住了公职,照常领养老金,还要给他报销医疗费。对此,大家调侃地说:多亏得病及时啊,保住了饭碗,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呢!
以上三例,是比较典型的,其实,这种因打工得病的退休人员,事例还很多。比如,有的不适应私企严格的管理,压力山大,得了神经衰弱,有的因过度应酬喝酒,得了慢性肠胃炎等,都需要长期调养治疗,国家医保也要不同程度地为他们报销医疗费。
目前,按照我国退休制度,男60岁退休。不可否认,60岁的人,确实有些人精力还比较充沛,身体也基本健康,尤其是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很得私企老板的青睐。但是,退休人员打工,除了以上说的医保问题外,还有其它一些负面的影响,值得我们去研究:
一、抢饭碗,与社会人员争饭吃。
目前,普遍存在着就业难的问题。很多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或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业岗位就这么多,退休人员本来领着国家养老金,如果再去私企打工,无形之中,就挤占了其他人员的就业机会,抢了其他人员的饭碗。
二、破坏当地市场经济生态环境。
在职时特殊岗位的人员,退休后到私企打工,利用自己在职时的特有的资源,为私企提供便捷、特殊的营商环境,打压其它同类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如我的一个同学,在县城乡建设局担任质检股长。退休后,担任了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外事办主任,专门跑城建局的各种手续,其它房地产企业到城建局跑有关手续,如果需要三个月,他只要一个星期就能搞定。对此,其它房地产企业十分不满。
三、难免不产生腐败现象。
私企老板重金聘请退休的实权官员,到自己的企业任职,就是想利用这些官员曾经权力和人脉的影响力,为自己提供特殊保护,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如我县某大企业集团,聘请退休的原县公安局副局长到自己企业任职,担任企业集团的保安部部长。私企老板有这位退休副局长保驾护航,更加有恃无恐,大搞暴力拆迁、暴力催债,被定性为黑社会团伙,判刑入狱。这位副局长作为保护伞,也受到了刑事处罚。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退休人员到私企打工,确实存在诸多负面问题,应该引起组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因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退休人员到企业打工进行规范,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退休人员到私企打工报告和备案制度。
二、凡在企业打工的退休人员,打工期间,暂停国家医保待遇,无论大病小病,医疗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三、退休人员在私企打工期间,因病和事故死亡者,一律不得享受国家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待遇。
四、加强对退休人员打工者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以权谋私者,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