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遭遇被执行人易某某暴力抗拒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坚决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
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易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岳阳县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易某某支付赔偿款1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易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且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均未果,岳阳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经过
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易某某并没有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反而采取暴力手段对抗执行干警,将执行干警抓伤。易某某的弟弟易某甲等人因不明真相,聚众对执行干警进行围堵推搡,阻挠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严重干扰司法秩序。
面对易某某的激烈反抗,执行干警冷静应对,迅速请求法警大队出警,并函告派出所请求民警到现场协助执行,同时对易某某及围观群众予以释法明理,告知其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后在法警的协助下,执行法官成功将被执行人易某某和围观人员易某甲等人带回法院。
鉴于被执行人易某某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对其强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同时对易某甲的阻扰行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一项执法活动,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重要保障。在此提醒大家,如当事人或案外人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可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切莫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法院执行,任何妨害法院执行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妨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希望人民群众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保持理性,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免影响正常的司法程序。
来源:岳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