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雍雨)近年来,电诈手法不断“迭代升级”,电诈“工具人”也因此种类繁多。电信网络诈骗各个环节都需要“工具人”,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信诈骗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近日,一女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永宁公安抓获。 2024年10月22日,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嫌疑人刘某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借出给他人进行洗钱。反诈中队发现后第一时间受理立案,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侦查判断,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造成他人被骗,涉案金额8万余元,其从中获利707元。刘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抓获。 到案后,据刘某某称其在2024年10月7日刷视频时,发现微信视频号里有一个关于领取“城乡共富扶贫款”的视频,然后便用私信的方式询问可疑人员如何领取“扶贫款”,并在对方的引导下下载了名为“城乡共富”的非法APP,之后通过QQ账号联系对方,并把自己的银行卡拍照信息发给对方,在对方的引导下包装流水,向对方账户无卡折存入8万余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移交城关派出所处理。 警方提醒:帮信罪常见方式之一就是把银行卡出售、出借给诈骗分子,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对于电诈分子发布的违规广告、推广引流信息要仔细辨别,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等证件,避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