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4年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将于6月30日至7月2日举行,市招考办温馨提示各位考生:
一、踩准考点信息,备好考试用品
6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区招考办、初中学校,或自行在中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编排,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和地址等。考生可通过中考服务平台“云踩点”,也可于6月29日15至16时赴现场踩点,请提前规划最佳赴考路线,测算赴考所需时间。除身份证和准考证外,考生还须提前准备好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擦等,并用透明文具盒(袋)装好。
二、关注气象交通,凭证依时赴考
考生要留意天气变化和交通路况,按预定路线赴考,注意留足途中时间,防止因交通堵塞、暴雨等原因误考。如果赴考途中发现漏带或丢失证件,请及时向班主任或考点工作人员求助,不要自行折返寻取。每个时段开考前45分钟(规模较大考点可提前至 60 分钟)起,考生可有序进入考点。考生须先存放物品,经安检通道进行证件检查、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仪检查后方可进入考试封闭区。开考前30分钟起,考生再次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每半天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
三、遵守考试指令,从容规范作答
考场有悬挂时钟,考场时钟仅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场执行的考务指令以考点广播系统播放的统一指令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双手放下,继续答题将按考试违纪处理。物理、道德与法治科目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须留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合考下一科开考;其他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准确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粘贴条形码,切勿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答题或填涂、作图,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以及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四、严守考试纪律,禁带违禁物品
考生要熟悉考生守则,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严禁携带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考试资料(含有字迹的纸张等)、不透明文具盒(袋、套)和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置于考点物品存放点。进入考试封闭区和考场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禁物品,将按考试作弊处理。
芳华待灼,砥砺深耕,奋楫笃行,履践致远。请各位考生合理膳食,充足睡眠,科学运动,保持平稳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
1.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科目笔试时间安排表
2.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1
附件2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如铅笔、钢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擦。每个时段开考前45分钟(规模较大考点可提前至60分钟)起,考生可有序进入考点。考生须先存放物品,经安检通道进行证件检查、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仪检查后方可进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运动手环)、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二、考场时钟仅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场执行的考务指令以考点广播系统播放的统一指令为准。
三、考生在每半天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物理、道德与法治科目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须留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合考下一科开考。
四、考生对号入座后,须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对。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粘贴条形码,不得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六、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要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和铅笔答题或填涂,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和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七、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空白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监考员予以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考试中,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答题卡。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和答题卡分别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回收点齐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交卷后,不得在考点逗留、谈论。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管理人员正常工作。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考场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考场(如确因身体不适需上厕所,报告监考员,待监考员报告主考同意后,由考点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对于违反纪律者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该科考试成绩等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