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名辅警见义勇为,各荣立三等功一次,并给予奖金2万

风露青蝉 2024-07-18 23:43:34

2024年6月24号,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公布了7人见义勇为的决定,其中4人为辅警,他们在下班以及巡逻途中英勇救人的事迹得到了区政府的表扬。

2023年12月2日下午6点,瓯海区公安分局茶山派出所辅警陈永高(1978年生)下班途中发现四车相撞,其中一辆白色轿车头着火,驾驶员已离开。因火势较大有发生爆炸的危险,陈永高拦住一辆大客车,从大客车里拿了一个灭火器,不顾个人安危冲上去用灭火器进行救火,火最终被扑灭。当时是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大,处置果断,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2024 年1月17日19时37分,瓯海区潘桥派出所辅警黄衍(1994年生)、毛豪棋巡逻到潘桥工业区东风食品厂时,发现有人持刀斗殴,黄衍看清骑压在上面的男子手上持有刀具刺向倒在地上的男子,黄衍立即上前奋力按住行凶者的手夺下刀,在其他辅警协助下控制住行凶者。受害者身上多处刺伤,经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黄衍不顾个人安危,及时出手夺刀制服行凶者,防止了一起命案的发生。

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茶山派出所辅警陈银发(1995年生)、陈恩来(1993年生)巡逻时,发现居民楼发生火灾,在大火中把八旬老太婆林某转移至安全区。陈银发、陈恩来两人不顾自身安危,匍匐进入火场用了5个灭火器才将火势彻底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在元宵佳节消除了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切实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表彰先进,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见义勇为榜样,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九条第五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区政府决定,给陈永高、黄衍、陈银发、陈恩来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第九条: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十条资金的用途:(一)见义勇为人员的慰问、评比、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一)嘉奖、记三等功(由区人民政府批准),颁发不低于5000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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