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思考后,对郑强教授发布的《严正声明》,所产生的几点新质疑

正梧说历史 2023-10-18 10:53:01

10月10日,网民“华趣”在互联网上爆料称, “网红校长”、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郑强教授“婚内出轨,包养情妇”,激起轩然大波。

隔天,10月12日,网上公布了一纸题为《关于近期网络上郑强同志相关不实新闻的严正声明》。

细细品味这个《严正声明》之后,我有感而发,写了几行发自内心的质疑,发在我的“头条号”上。在一天的时间里,这条评论居然收获了20余万的阅读量,3000多条评论。

我大概儿浏览了一下,评论中有百分之八十是骂我的,有些人的语言相当恶毒。有人竟然说我这位蛰伏于山东乡下的大叔是“敌特分子”,还拿了美钞,把一个人民内部的矛盾,生生上升为敌我矛盾。

我对自己的被骂不悲哀;悲哀的是,时至今日,中国似乎还缺少一样可贵的东西——独立思考与质疑精神。

我以独立思考与质疑精神,又认真研读了几遍《严正声明》,不料这次又发现了新的玄机,我冒着被“骂惨”的风险,索性一吐为快。

起初当我看到大字号的题目《关于近期网络上郑强同志相关不实新闻的严正声明》,感觉堂堂正正、堂而皇之,还以为是国家某部门发布的公告。

但是,细细琢磨,发现这个题目,在文法上存在一点小问题——没有主语,也就是看不出发布这个“严正声明”的“主体责任人”是谁。

而当我在正文中看到第一人称“我”,以及文末郑强教授潇洒的毛笔签名时,才恍然大悟这个声明是郑强教授本人发布的。那么,如果加上主语,这个声明的完整题目应该是——《郑强同志关于近期网络上郑强同志相关不实新闻的严正声明》。

郑强教授是这一轰动全网的事件的当事人中的一方,也是被举报者和被爆料者,那么,他单方面发布的这一纸《严正声明》,到底是否“严正”,显然要经受考验和质疑。

郑强教授在《严正声明》的开篇第一段就鲜明的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吕某在网上“所发布的全部文字与图片内容均为恶意编造、虚构的不实信息”。

相信很多读者和我一样,期待郑强教授在下文摆出确凿充分的证据,逐一揭穿这些“不实信息”。然而,在下文,郑强教授笔锋一转——“主要事情经过如下”(郑教授可能被这件事情搞的方寸大乱,严谨的说法应该是“事情主要经过如下”)。

接着,郑强教授简要回顾了与“刑满释放犯罪人员”吕某认识的缘由,吕某向他提出的担保借钱要求,吕某对他的诬告、诽谤、敲诈勒索,以及吕某到太原理工大学纪委举报,乃至吕某10月10日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的整个过程。

稍有逻辑推理能力的人都能看出,这个“主要事情经过”,与吕某在网上“所发布的全部文字与图片内容均为恶意编造、虚构的不实信息”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也就是说,这个“主要事情经过”,很难证明吕某“所发布的全部文字与图片的内容”一定就是“恶意编造、虚构的不实信息”。

犯罪分子敲诈勒索被害人当然是可恶的!但是,有些犯罪分子用来敲诈勒索被害人的材料和证据,不一定就是编造和虚构的。相信大家对“雷政富不雅视频”一案记忆犹新。

2008年,犯罪分子肖烨等人,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原重庆市北碚区区长雷政富,双方也纠缠扯皮了好几年,雷政富也曾主动向时任重庆市主要领导人说明了相关情况。然而,后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不雅视频中的“男主角”正是雷政富本人!

肖烨等人确实犯下了敲诈勒索的罪行,并且早已被绳之以法;但是,不能因为他们敲诈勒索,就证明他们手中的不雅视频是编造的、虚构的。

其实,郑教授要自证清白,揭穿吕某的伎俩,办法很简单,那就是针锋相对、见招拆招。只要郑强教授不是讲述“主要事情经过”,而是摆出“主要事实证据”,用确凿的、充分的、过硬的证据,证明吕某所描述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证明吕某发布的微信聊天记录是捏造虚构的,证明吕某发布的电话通话记录是捏造虚构的,证明吕某发布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笨笨”和“娜娜”是子虚乌有的……那么,吕某“恶意编造、虚构的不实信息”之本质就会昭然若揭,吕某无中生有、恶意诽谤他人的罪恶就会一目了然。

遗憾的是,郑强教授的《严正声明》没有这样做!

郑强教授的《严正声明》,用“主要事情经过”替代“主要事实证据”,实在有避重就轻的瑕疵,这就难免激起互联网上一波又一波的质疑声了!

郑强教授在严正声明中说,吕某2023年3月就联系上了他,到6月时,因郑教授严词拒绝吕某要求他“出面做担保,为其借款1000万元”之后,“吕某开始不断编造各种不实信息和证据,陆续通过线上和线下各种方式对我个人名誉进行诽谤,意图以此达到敲诈、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且对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在郑强教授的描述中,这位“刑满释放犯罪人员”吕某,真是胆大包天,穷凶极恶,试看:伪造证据、恶意诽谤、敲诈勒索、人身威胁,这些行径,无论哪一条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旦报警,必然立案,必抓无疑。况且,对于“刑满释放犯罪人员”,这相当于“累犯”,是要从重处罚的!

面对这样的恶徒,就算略懂法律常识的普通人也会果断报警,将其绳之以法,更何况是一位学富五车、见多识广的大学书记、厅级干部,怎能不快刀斩乱麻,将其送进公安局呢?

令人费解的是,6月份的时候,郑强教授并没有采取雷霆手段,果断报警!是郑教授怀疑公安机关的侦破能力呢?还是认为公安机关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而郑教授另一个让人费解的举动是,6月下旬“主动向省纪委领导报告”。我们知道,纪委是监管党员干部的职能部门,郑教授主动去省纪委是举报吕某吗?显然不是,因为“刑满释放犯罪人员”不可能是党员,更不可能是领导干部。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郑教授向纪委领导主动报告和说明自身“在该事件的相关情况”。

就算6月时吕某已经用恶意编造的不实信息和证据,向省纪委举报了郑强教授,但如果当时郑教授果断报警,以公安机关的侦破手段,鉴定用以敲诈勒索的证据的真伪,应该不是什么难事。然后,郑教授拿着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以及对伪造材料所做出的鉴定,提交给省纪委,毋须多言,足以自证清白。

可惜,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郑教授错失了这一个报警的最佳时机,导致本来可控的事态,在三个月之后一发不可收拾!

假如6月时郑强教授报警,而“刑满释放犯罪人员”,确实涉嫌伪造证据、恶意诽谤、敲诈勒索、人身威胁,那么他大概率会进拘留所;也就没有机会到9月时, “来到太原,向太原理工大学纪委线下举报”,对郑教授“再次进行诬告和诽谤”;更没有机会到10月10日通过互联网爆料,直弄得天下皆知,物议沸腾,甚至传播到非大陆媒体上去!

郑强教授是一位有着众多粉丝,在全国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其粉丝甚至誉他为“当今中国的脊梁”“爱国教授”“正能量的代表”。我们坚信,国家有关部门一定会公正、公开、严肃、认真、深入地去调查这一影响巨大的事件,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以回应全国广大网友的重大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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