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安陕西三秦行|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的“力度”和“温度”

三秦网 2024-09-06 23:21:02

“我们在实际调研中发现,有些医疗器械超过了使用期限,但是各项数据仍然达标……”“有一些器械受环境影响比较小,标注的使用期限是按照出厂时间还是使用时间来算……”9月6日,“药安陕西三秦行”陕西药品高质量监管采访活动来到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在指挥调度室,一场“执法沙龙”正在进行,执法人员围绕调研中发现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规展开讨论,力求在规范公正的前提下执法与服务并重。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人员办案调查有思路,文书制作有标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关内容,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总结提炼了“10×10百分制”办案法,以办理百分精品案件为目标,认真按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10个步骤,落实到位行政处罚10个措施,确保查处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在办理立案审批手续时,确定两名以上的承办人,并明确指定主办人,主办人作为调查处理全过程办案质量承担第一责任的办案人员,将案件质量考核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中。

为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延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设置了警务联络室,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派驻2名工作人员,履行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日常沟通联系、分析研判相关动态、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参与案件办理、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

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杨扬介绍,支队始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两品一械”执法工作。先后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连续两年在省药监局案件评查中位列第一,连续三年在延安市行政执法质量评估中位列第一,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