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8岁程序员唐先生的相亲经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唐先生在“我主良缘”相亲平台支付了三万元的相亲费用,但每次相亲见面聊完后便再无下文,这让他感到困惑和挫败,并希望平台能给予退费。他提到,当初交钱也是被人软磨硬泡的。
在相亲服务合同中,如果合同未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以主张退费。婚介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如果当事人不愿继续接受服务,合同的目的便无法实现,该服务合同也应当解除。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总金额/合同约定推荐人数×未推荐人数来主张返还服务费金额。
然而,相亲服务合同的完成并不以服务对象与被介绍人缔结婚姻为前提,只要婚介服务提供者收取报酬并按照约定提供符合条件与数量的婚恋对象,合同即履行完毕。如果合同未履行完毕时,当事人违约解除合同,考虑到提供服务者的可得利益损失,法院一般会酌定返还当事人的服务费金额。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相亲服务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消费者可以与婚介公司协商退款。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在南宁的一起案例中,郑女士支付了3万元相亲费用,但对婚介公司安排的相亲对象不满意,最终经过协商,婚介公司退还了2.8万元。
对于唐先生的情况,建议他首先与“我主良缘”相亲平台协商,明确提出退款要求,并说明退款的理由。如果平台方面不同意退款或者退款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唐先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唐先生也应该回顾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平台的义务,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有更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