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00m!(建安成本将增加

节能保温建筑 2024-03-31 00:02:33

3月1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有:

1.外窗设计年限不低于20年

2.使用维护明确不允许私自拆改

3.容积率及绿化率、高度控制更加明确

4.日照时间延长,明确有效光照时间

5.层高不应低于3.00m

6.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

7.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8.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9.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m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10.明确担架电梯尺寸:

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m,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m

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m,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m

11.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12.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其中,关于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要求:

4.1.2 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和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层高不应低于3.00m;

层高增加将直接引起建安成本增加:

依据标杆地产成本测算,住宅标准层层高每增加0.1m,钢筋含量增加1kg/㎡,混凝土含量增加0.01m³/㎡,建安成本增加约1~3% ,约20~50元/㎡。

截止2022年3月15日,各省市发布的地方住宅设计标准/规范,基本沿用原《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 2011:5.5.1 住宅层高宜为2.80m,新住规发布后影响巨大,现行地标基本全废。

通知原文:

根据我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z_mohurd@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附件:《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2年3月14日

来源:建筑工程鲁班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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