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火函【2024】114 号)要求,各省于2024年陆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
目前,已有部分企业陆续接到实地检查走访的通知,为提高企业实地检查的通过率,需注意以下几点:
01企业相关人员接到检查通知,需确认对方是否为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如市上、区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或街道办工作人员),避免 其他非相关人员借机开展其他活动,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02企业相关人员接到检查通知,需与对方确认来访时间及要求。
03按照检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及原件,如以下材料:
①场地证明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实地检查地权属证明资料(如核查场地租赁合同、自有物业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场地使用权的证明)。如果租赁场地,还需提供近期的场地租金支付证明。
②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从申报平台导出的申报书正文、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科技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等。
③财务数据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申报系统上传的财务证明资料,如纳税申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等。
04配合人员:安排单位负责人(副总含以上)、技术人员、人事人员、财务人员和项目申报负责人陪同,配合考察工作。这些人员必须准备好,并按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这里需注意几个点:
①会查看科技人员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技术岗位;
②会查看科技人员的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流水、社保、个税等;
③会查验科技人员提交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
④会了解科技人员参与了公司的哪些研发项目等;
05现场准备:现场将对研发中心、研发设备进行参观,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注意事项:
1、现场核查原则上只组织一次,未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或相关负责人迟到不在现场,导致现场考察内容无法完成的,情况严重的视为不通过考察,请各企业予以重视。
2、企业需提前按通知准备现场考察需要的相关材料。
3、每家被核查的企业一般至少提前2天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4、高企抽查时,如果只有软著,企业须提供每项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系统设计说明书,需涵盖系统总体结构、系统类图及说明、数据库设计(包含E-R关系图)、原型设计(主要功能点)等;企业现场演示或提供不低于30秒的系统操作视频(需包含系统主要功能点,并可实现真实数据交互)和数据库操作视频(需包含表名称、表结构页面,以及数据查询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