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青岛市公安局办事效率就是快。
但是结局却大大出乎很多网友的意料。
9月3号,青岛市公安局发了份“情况通报”,说路虎女有38岁了,以前开过茶叶店,也干过个体运输,目前没有固定工作。事儿闹大了,她挺后悔的,写了封《道歉书》,还说要出医药费,赔人家损失呢。
以下是通报的具体内容——
看完上面这个通报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原来他们双方都有问题呀。
我还以为光是那个路虎女一个人的问题呢,没有想到那个退伍军人也有问题。
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呢?
在我看来,这位被打男子已经是一个很完美的受害者了,但事实还是证明,他不是。
我多少有点儿没太看懂这个通报,意思就是,我逆行了,但是我只要想回到正常车道,你就一定要让我,不然就是你不对,是这意思么????怎么总觉得哪里不对!
通报中强调女人去看病,这就是强化了一个弱者形象,然后说逆行是为了调头,挨打的故意不让。
这通报真是绝了,替这女人找理由!对比重庆那个女司机打人事件,官方通报就很利索,很能服众。
搞了半天,原来那个退伍军人被打也有错,这是什么世道?
试问:一厢情愿的道歉(被打者说了,不接受道歉,不接受和解),管用吗?
就像所谓的剃头挑子一头热一个道理,你骂了人打了人,而且还打的对方满脸是血(只凭拳头巴掌没这么大冲击力),打人者手里是不是有硬物件。
没被接受的道歉也算成功的道歉吗?被打者接受你道歉了吗???
这个女人简直太狂、太狠、太毒,多次暴打,下手真重。
视频里,都能清晰听到“啪啪”殴打的声音,非置人于死地不可。
并非简单的“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
这难道不是交通逃逸? 这不是寻衅滋事?打自己脸打得不要太疼吧。
被打者就是普通公民,暂时不用讨论他是退役军人。
我真担心下次如果遇到我,我也可能是被打者。
光天化日之下,作为普通百姓无辜受到这么多次、如此大的欺凌伤害。
我觉得正义、法律必须站出来,还社会安全感!
但看了今天这个通报,事情也就全剧终了。
法呀理呀,当今社会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