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发布《“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提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发展规划,经大连理工大学、百年基业(大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研究决定,拟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学校转设后,办学地点为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学院性质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专业以工学为主、兼办管理学、艺术学和文学等学科。
据悉,早在2021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变更举办者和办学地址的批复》,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举办者由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松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理工大学、百年基业(大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办学地址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变更为“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领导班子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党委书记郭玉铸表示,城市学院领导班子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直面问题抓整改,勇担使命促发展,在持续深入学习、班子建设、解决师生实际问题、面向转设建设新的民办大学再出发等方面,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全面开启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的新征程。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于2003年3月,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学院是以工学为主,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新型本科层次高等院校。目前设有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与自动化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6个分院,3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注重优良学风建设,面向学生,服务社会,实施“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探寻个性化培养的有效途径。发现挖掘学生个人优势,尊重学生的优良个性,强化个人优势培养。坚持学生个人优势与社会需求的有机结合;坚持个性培养与共性培养的有机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新模式两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治学态度严谨,办学特色鲜明,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理念,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建设一流环境,实施一流教育,创办一流学院,培养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打造社会知名的品牌专业,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建设成为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