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重磅!北大人民医院夜班费、周末节假日补助提高至260元!实实在在提高医护待遇,给全国做了榜样!医生:遏制了降薪、无偿加班的坏风气!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做了好榜样
提高夜班费标准
10月15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夜班补助及周末节假日工作补助的通知》,其中表示,为促进医院发展,进一步提高医院职工待遇,经2024 年9月30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决定调整夜班补助和周末及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
1.提高夜班补助标准,其中临床医生调整为260元/夜班;护理人员调整为210元/班次;行政后勤人员调整为150 元/夜班;临床医技科室参照临床医生标准执行,通州院区夜班补助与西直门及白塔寺院区标准相同。
2.提高病房周末及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其中临床医生调整为260元/白班;护理人员调整为210元/白班;行政后勤人员调整为150元/白班;临床医技科室参照临床医生标准执行,通州院区补助与西直门及白塔寺院区标准相同。
3.提高门诊周末及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未直接参与门诊工作的医疗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调整为75元/半日;其余直接参与周未及节假日门诊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根据当期当院区周末及节假日医事服务费收入20%的金额及各部门分配比例确定。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提高了夜班费和周末节假日工作补助,力度是很大的。据了解,在最新废止的《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夜班补助、周末及节假日值班补助、会诊费、临床教学课时费的通知》(院字(20161110号)中,原来规定的夜班费是100元,从2016年执行至今已经有8年的时间,这次提升到260元,足足增加了160元,增幅很大。
这份通知一经发布,立刻引来了无数医护人员的羡慕。
医务人员夜班现状
此前,据第一财经报道,某大型三甲医院科室副主任阮某表示,自己每天工作时长都超过10小时,一周工作时间基本都在60小时以上,而且到家也要忙工作相关的事情,基本需要7天24小时在线,而且以前有夜班的时候需要连续工作24小时,一周两个夜班就接近50个小时了。
“夜班从早上8点到第二天凌晨8点,还要查房,走的时候至少10点半,连续工作26个多小时。”阮某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也没啥好抱怨的,大家基本上都一样。”
护士的工作状况也同样值得关注,现代护理周刊报道,有护士称“一熬夜就是16个小时。赶上第二天是周末的,处置完才能走,上午十点能下班都是早的。从前一天晚上16点到科室,到第二天10点换装离开,最少18小时工作时长。要是再赶上个会议学习啥的,又一整天留在医院。到下午16点才能走。”
本来夜班就是大通夜,一上16小时,加上提前接班,晨会交接班,换装、交接,就不止16小时了,还有你医院、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医护人员不止有常人难于接受的夜班,还面临着超长的工作时长。
《2017 年中国医生生存现状调研报告》,77% 的医生一周工作超过 50 个小时,其中,还有近四分之一的医生一周工作时长超过 80 小时。
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发现:我国85.4%的医生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其中38.3%的医生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
2021年清华大学发布的《2021中国医师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医师每周平均工作约 5.77 天,工作强度极高。
医务人员夜班费被视为“违规”,或被取消?
在人们健康需求迅速膨胀的当今社会,医务人员的薪酬问题成为社会热点。
国家对于医务人员的薪酬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频繁发布政策文件:
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到,要解决结构问题: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的比例,稳定医务人员收入预期;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
在《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中也提到要尽快将医护人员的基本工资提上去,增加医护人员各项可及的医疗补助。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原司长梁万年也曾说过,想要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要看是否能满足其三大核心诉求:一是体面的收入,二是良好的事业发展空间,三就是良好的社会地位。
但在实际的政策执行过程中,这些措施的力度和深度还不足以填补现实与期望之间的深渊。部分二级医院存在降薪、欠薪的状况;一些医院以巡检为托辞,将夜班费视为违规,并取消了夜班费,甚至有个别医院要求退回过往五年每晚30元的夜班费……
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夜班属于正常工作排班范畴。夜班的报酬可由医院根据夜班的时长、工作强度 以及对应的责任制度自主确定。夜班费用的合理性,需要考虑医院经营、员工所得工资额和支付方式是否符合相应的程序和常规。
夜班津贴由“应当”转向“必须”才能更好破题
医改专家建议:将夜班、加班等费用
明文纳入医护人员的收入体系。
目前,尚没有对夜班费的明确法律规定。
围绕医护值班费的争议与讨论,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医改专家徐毓才认为,或源自于这笔补贴虽然“合理”,但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却相对模糊。
所谓“模糊”,来自于2012年中纪委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简称“条例”) ,其中提到“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3年,中央纪委法规室发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解读中进一步提到,执行这一措施的原因在于“地方和单位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外普遍自行设定津贴补贴,名目繁多,资金来源不规范,水平相互攀升,不仅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导致收入分配不公。”
上述条例的适用对象包含事业单位,而公立医院的编制内员工属于事业单位范畴,也就出现了“夜班费”在特定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违反规定或超额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进而导致部分医院选择取消夜班费,以规避相应风险。
在徐毓才看来,虽然医疗机构属于事业单位,但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相比其他部门,医疗机构提供的夜班、加班服务,是以保障公众健康、挽救生命为基础,实打实的业务量,工作强度也高于绝大多数机构与部门。”
事实上,相关部门已经不止一次提出要提高医务人员劳动所得,例如2018年,甘肃省卫计、人社等部门发布联合通知,称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制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发放项目时,设立加班补助、夜班补助等项目。
但由于未形成统一的全国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等并不认可卫生行政部门发布文件,导致各地在医院检查过程中力度不一,有些地方不太严格,一些地方则过于较真。”徐毓才介绍,为了实现合规,有医院会将值班、加班经贴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换一个名头进行发放,他认为这是一种变通机制,但“治标不治本”。
徐毓才称,关于医院薪酬体系调整,一方面,夜班和加班的补贴金额,本就远不足以反映医护人员所提供的劳动付出,但这份职业选择注定了其具有“奉献”的属性。
在此基础上,他建议,无论是在名义上体现对医护人员劳动付出的认可,还是现实层面实现未来补贴津贴水平的逐步提高,国家相关部门更应该将夜班、加班等费用明文纳入医护人员的收入体系。
光明网-时评频道在《夜班津贴由“应当”转向“必须”才能更好破题》一文中也表示:从常理上讲,无论是保障夜班职工的身体健康,还是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经济建设,以及劳动者获取特殊时间段的工作津贴,给夜班职工发放夜班津贴都非常有必要。然而,由于时下的夜班津贴缺乏强制性规范,处于自主决定的层次,因而是否发放,发放多少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认可度与自觉性,夜班津贴的发放处于“应当”的维度,落实的效果自然不好。包括由于过多考虑各种利益因素,而影响了行动的快捷性与坚决性,滞后的发放标准也难以迅速调整到位。
只有将情理上的“应当”升级为法律上的“必须”,夜班津贴“存在感”低的现状才会得到破解。对此,应当通过夜班津贴入法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对夜班津贴给予明确,对津贴的标准和动态调整的原则给予界定,以全国性的政策指导各地的行动,如此才能构建全国相对统一的夜班津贴发放体系,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更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定津贴、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首要之举在于要纳入法律范畴并做到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明确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实现主体责任、履行程序、权利保护与救济等要素的法定化,夜班津贴的发放才能真正规范有序、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