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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百日攻坚"
行动回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泉州市青少年“盗、抢、骗”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统筹推进下,泉州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依法打击青少年侵财类犯罪、帮扶帮教涉案重点青少年群体、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01
坚持“全市一盘棋”
压实百日攻坚主体责任
围绕市委专题调度会“七个专项”部署及时出台实施方案,要求务必切实增强“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正向引导、司法保护、协同育人、干预矫治等长效机制,为不断提升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贡献司法力量。
02
引入专业社工力量
完善综合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坚持“当下立”与“长久治”相结合,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立足司法职责定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参与审前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判后回访、社区矫正考察、家庭教育指导等审判及延伸工作,推动构建覆盖市县两级的专业化、社会化、全方位的综合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最大限度激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效能。
8月12日,泉州中院联合团市委、关工委开展“法治润泽青春 泉心护佑未来”主题活动,设立“泉州市关心下一代法治教育基地”,并签订“泉心护”青少年心理观护机制共建协议。
图为黄文捷副市长、张果院长、林万明主任和张井丽书记共同为“泉州市关心下一代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图为市中院郑敏副院长与团市委徐东辉副书记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
惠安法院联合团县委共同开展“扶光暖翼 法韵润心”主题活动,创新“扶光·树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并签订《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框架协议》。
03
遵循宽严相济政策
依法打击青少年侵财犯罪
发挥司法裁判的震慑作用,对诈骗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累犯、惯犯等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坚决从严从快惩处,慎重适用非监禁刑。对个别主观恶性深、屡教不改的未成年被告人,坚持“宽容但不纵容”,严格控制从宽幅度。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的“卡农”,特别是在校大学生,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准确适用缓刑。坚持惩教结合,寓教于审,融情理法义于法庭教育、判后回访,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反思总结,回归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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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丰泽法院、惠安法院、石狮法院组织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惠安开成职业中专等高校、职校学生旁听涉电信网络诈骗庭审。
04
夯实网格化基层基础
做好涉案帮教帮扶工作
依托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加强与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涉案罪错青少年的帮教帮扶工作。以案件审理为中心落实全员、全程帮教,充分依托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公益活动、家庭回访等手段措施,实现针对性的精准教育挽救,帮助罪错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泉港法院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回访帮教。
安溪法院联合龙门司法所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宣讲、入户回访活动。
德化法院会同县民政局开展“福蕾行动计划”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05
坚持常态化预防犯罪
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
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2024年“以案说法”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鲜活案例的教育功能,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两级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暑期、开学季普法宣传活动,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洛江法院联合区检察院等在洛江区实验小学举行“向阳而生 逐光而行”开学第一课,敲响护未成长“上课铃”。
晋江法院开展“Jin心守护 共育未来”模拟法庭活动。
鲤城法院、南安法院法官分别走进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南安市侨光中学等学校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
惠安法院开展青少年心理团辅活动。
永春法院开展“五里古街寻宝记 法治记心中”进社区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
接下来,泉州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推动形成条块结合、同防同治、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整体合力,推动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走深走实。
供稿:民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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