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胁迫”他人妻子发生关系,处理结果怎么让人看不懂

岁月星辰 2023-05-19 09:32:29

近日,四川又有一个副镇长,靠自己的下半身,成功登上了热搜。

5月6日,一个名叫朱龙的网友实名举报,四川省遂宁市群利镇副镇长吴某春,胁迫自己的弟媳刘某,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

据朱龙所说,早在2022年11月中旬,吴某春就利用职务之便,添加了在蓬南镇便民中心工作刘某的微信。随后,他多次以领导身份,约刘某出来见面。

11月25日,吴某春故技重施,把刘某约了出来。在明知刘某已婚已育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在车内发生性关系,并且录下了视频。

有了视频在手,吴某春的下半身经常处于亢奋状态。

他多次以视频为要挟,让刘某出来见面,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如果刘某不听话,他就威胁刘某要把视频发给她单位的领导,以及她的丈夫。

刘某“迫于对方强权的压制和威胁,也不想因此事闹得单位人尽皆知,更不想因此事葬送原本幸福而又美满的家庭,只得忍气吞声妥协”,与吴某春保持了长达半年的不正当关系。

今年4月16日,刘某终于忍无可忍,把这半年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丈夫范某龙。范某龙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当即报警。

可没想到,即便这样,吴某春也丝毫没在怕的。

第二天,他跟自己在卫健局做领导的父亲,一起找到范某龙谈判。吴某春父亲提出以2万块钱私了此事,让范某龙撤销控诉。

谈判期间,不仅吴某春父亲态度十分强横,就连吴某春母亲也在旁帮腔说:

出了这个事情,(对你们家)可能还是一个好事情。

这是什么逻辑?怎么你儿子威胁别人与他发生不正当关系,这还能是个好事儿?

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吴某春一家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这件事儿对他们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大事儿。

二、

4月19日,蓬溪县公安局通知范某龙,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不予立案。

看到这个结果,范某龙一家先是气愤,后是震惊。

因为几天之前,他们就听说,吴家早已经跟相关人员打好招呼,其中还包括当地纪委。说即便他们闹大,也不过是一个处分的事儿(有录音为证)。

范某龙不相信,吴家真能在当地一手遮天,于是一封举报信,告到当地纪委。

当地相关部门随即对吴某春展开调查。

就在范某龙以为,他们真能得到一个公道时,却发现吴某春依旧十分嚣张。

在调查期间,吴某春多次给刘某发骚扰信息,说自己父母已经找好关系,会介入此事。自己是真的想跟刘某在一起,希望可以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除此之外,吴某春还编好了串供的细节,希望能推翻原有供词,把所有脏水都泼在范某龙身上。

这一套骚操作,属实是把范某气得不轻。

他没想到,吴某春竟然如此嚣张。但更让范某龙没想到的,是当地纪委对这件事儿的处理结果。

5月6日下午,蓬溪县纪委和信访局领导约见了范某龙,声称已经对吴某春做出处罚。

处罚结果是:

决定给予吴某春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调离原单位。

这个结果让范某龙大跌眼镜。

他没想到,涉嫌强奸妇女的吴某春,竟然只是被降为二级科员,然后调离原岗位。

听到这个处罚结果,范某龙的哥哥朱龙感叹说:

我以为自己不是到的蓬溪,而是来到了唐山。

三、

这件事儿在网上曝光后,激起民愤。

很多网友质疑,当地纪委的处罚结果是否合规?

为何普通人要踩三至十年缝纫机的强奸罪,到了副镇长这里,不仅可以继续留在体制,坐在办公室挣钱,还不用接受任何的刑事处罚?

难道说,民法典真的只适用于百姓,而不适用于有“官位”在身的大人们?

还是说,“胁迫他人发生关系”是体制内对强奸罪的最新解释?

除此之外,还有人质疑,蓬溪县公安局之所以“不予立案”,是不是因为有人提前打过了招呼?

因为当地纪委明确说,可以确认吴某春与刘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如果没有证据,那么纪委是如何确认的?如果纪委有证据,为何蓬溪县公安局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这难道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而且,吴某春都已经拿视频胁迫了,这难道不算证据?难道非得让吴某春把刀子架在刘某的脖子上,这才是胁迫?

整个事件都充满了现实魔幻主义色彩,也难怪有网友调侃说:

想起了《人民的名义》中,陈清泉院长的一句话:法律条文的最终解释权在我这。

但这件事儿,除了案件本身有诸多疑点之外,背后也有很多猫腻。

四、

在举报信中,朱龙还提及了吴某春的“上位之旅”。

他声称,吴某春原本就是一个专科毕业生,是在家里的“帮助”下,才顺利念完了本科。

毕业后,原本只是一个普通扶贫工作人员的吴某春,却在短短几年时间官运亨通,摇身一变成为手握实权的副镇长。

这一路高升的背后,很难让人相信,没有什么其他外力的介入。

而且吴某春在参加2022年县里科级干部考试时,被人发现找人替考,并且被当众抓包。但后来,在吴某春一个叔叔的“帮忙下”,吴某春不仅顺利过关,甚至在当地的通报中都没有提及他的名字。

如果这个事情属实,那么吴某春的背后,会不会还有能量更大的“大人物”?

当然,还有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回应,这些不属实,其“学历真实有效”,且“在办案过程中,未发现办案人员有包庇吴某春的行为”。

吴某春仅仅只是“违反生活纪律、国家法律”,受到了以上处分。

那么,吴某春究竟违反了什么生活纪律?又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有关方面却没有明说,不知是怕说还是不能说?

既然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是不是应该移交法院处理,之后再作决断呢?有关部门绕过法院,这么急匆匆地就下了结论,是不是有点越俎代庖,或者无视了法院和法律的存在呢?

再说,一个出现此等问题的干部,如何能就这么回到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呢?

假如他真的有问题,那么,违反了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只是应该受到这样“自罚三杯式”的处分吗?

如果没有问题,那么,他总不能蒙受这样的不白之冤,背着“胁迫”人妻的包袱,继续为人民服务吧?

总觉得这有点让人看不懂。看不懂的事情还不止这些……

五、

最近几年,干部们因桃色事件等爆雷的,频频见诸网络,在网上掀起惊天巨浪,但有关部门的介入总是跟不上节奏,有的回应总是不能触及灵魂,让人民群众很疑惑。

比如直到今天,深圳的北极鲶鱼调查结果,依然是没有结果……

江西周喆,父亲严嵩儿子严世蕃的那货,至今也没有一个公开回应……

至于把大奔开进故宫的“美女”,网友的民愤似乎也引发不了半点涟漪……

连奥运冠军张继科涉嫌以前女友私密视频抵赌债的案件,有没有处理,处理情况如何,都成了秘密……

倒是在某些城大市,“大人们”却对街头苦苦求生计的青蛙人偶重拳出击,甚至用上了“落网”这样的字眼,处置效率极高。

有些事情,有些人明显存在违法,在广大群众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监督下,有关部门却没有及时出手、及时处置、及时回应;而有些人只要犯了点事,就会立即遭到严肃处理,效率之高让群众纷纷侧目……

这样时紧时松,松紧不一,甚至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方式,是否有利于伸张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否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还有,一些语焉不详、自相矛盾的回应,令老百姓看得神经错乱,这好吗?

最后希望这件案子,官方能给出一个让大家信服的答案。让所有人都知道,四川遂宁的群利镇,是人民的群利镇,而不是吴家的群利镇。

也希望群众翘首以盼的北极鲶鱼、张继科、周喆等人的处理情况,能及时公布,给拥有“人民群众监督权”的大家,一个明确的回应,当然,回应也要让人看得懂!

既然问题已经出来了,我们就应该实事求是,深入调查,及时“交卷”,不能说一直拖着,一直回避,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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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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