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依法追究刑责:安徽淮南一初一男生被同校5名初二男生掐颈致死

平凡人生启示 2024-10-30 08:26:42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据媒体报道,2024年10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安徽淮南一个13岁的孩子刚转学到新学校读初一,被同校5名初二男生合伙欺凌,掐脖致死。

据知情人士透露,死者小孙(化姓)是淮南市凤台县一名初一新生,刚转入凤台县春晖学校一个多月。10月13日,小孙初生的牛犊不畏虎,因琐事与同校几名初二男生发生争执,继而约架,以拳头定输赢;当时被学校老师发现后制止。

事情到此原本就该结束了,可谁也不曾想到,晚自习后,小孙气愤不过,竟独自一人跑到了那几名初二男生的宿舍,找他们理论。在宿舍里,小孙和宿舍内的5名男生又发生了肢体冲突,结果遭到5人围殴,被掐住脖颈窒息而死。

一个花季生命就这样在暴力的摧残下夭折了。该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面对关于“死者独自打到高年级宿舍被掐死”的质疑,视频发布者称自己是死者家长的朋友,人在外地,无法提供更多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凤台县春晖学校成立于2004年9月1日,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北乡后马场社区,法定代表人是刘文和。该校为民办学校,主要经营范围涵盖全日制寄宿制普通初中和小学,注册资本为1650万元。

面对舆情,淮南市凤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事情已妥善处理。10月17日下午,学生家属已和校方签署协议,双方达成和解,赔偿金额由学校和几名打人者家长共同承担,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至于涉事的5名学生如何处置,工作人员称“公安已经介入了,肯定要给他们处分的。”凤台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此案,案件正在办理中。

有几分诡异的是,死者家属却在舆论漩涡里删除了相关视频。有媒体记者为了核实情况,尝试着拨打春晖学校的电话,可电话那头却始终无人应答,仿佛学校对这起事件选择了沉默。

这是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小孙上门挑衅固然不对,但罪不至死;春晖学校的这5名男生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由于他们都是初二学生,年龄都应该超过12周岁,甚至可能超过14周岁,应依法追究刑责;尤其是出手掐死小孙的那个首恶,应予以严惩。

很多网友都不理解,发生了这么悲痛气愤的事,家属为何要达成和解?这背后是否有什么隐情?对于该案的处理,分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民事部分是涉事学校、家长按被害学生家属的要求赔偿。

被害学生家属与学校达成“和解”,并不意味着就可免除涉事学生应当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涉事学生要被追究怎样的刑事责任,需要公安机关调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理和判决。当地有关部门称此事已经“妥善处理”,最多只是民事部分的“妥善处理”,但追究涉事学生的刑事责任,才刚刚开始。

唯愿逝者安息,家属节哀顺变。希望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引以为戒,反思存在的校园安全管理问题,切实建立起反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尽一切可能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图片、资料来自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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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小雨 19
    2024-10-30 19:24

    “刚转入新生”、“约架”、孤身闯他人寝室……这新生不太正常呀……[点赞][点赞][点赞]

  • 2024-10-31 07:33

    敢孤身闯入别人领地干架的,是个勇猛的人,但是年纪这么小就这么猛,不敢想象平时是怎么样的人。这叫家里父母不教,学校社会教你

  • 2024-10-31 08:18

    赔偿个锤子啊!要那几人立马死!

  • 2024-10-30 10:08

    必须批评教育

  • LL 1
    2024-10-30 11:44

    被害家属收到钱了落袋为安了,啥都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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