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个小旅馆发生过一起命案,一个外地来沈的旅客在房间内被杀死,现金被抢。警察没多久抓到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跟死者住同一房间的。
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宣判后这人也没上诉,被押在沈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上级法院需要复核后执行死刑。为了复核这起案件,法官和书记员去提审他。他说自己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那得怨两个人:
我以前和你们正常人一样,读书,上班,娶妻生子,生活比较平静。我现在当了杀人犯,就是由婚姻问题引起的。罪魁祸首有两个,一个是我的岳母,另一个是我妻子的舅舅,是他们把我推进了人生的泥潭。
我跟我老婆是自由恋爱,但我岳母就看不上我,嫌我没啥本事,埋没她闺女了。她还有个心理,不希望我和妻子关系好。在她看来,两口子要没矛盾,就等于把她女儿从身边夺走了,彻底成别人家的啦。
岳母总是吹毛求疵找我毛病,然后鼓动我妻子跟我干仗。
我们那地方原来有习俗,女婿跟岳父岳母不叫爸、妈,只是近些年才刚刚发生变化,年轻人跟岳父岳母也叫爸、妈了。
我就不习惯,在跟岳父、岳母说话时,有时叫一下,有时就不加称呼,直接说。
这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岳母不肯放过,总跟我妻子说,我没把他们家放在眼里,不尊重老人。妻子因此跟我拌嘴。
他们家越是跟我干、跟我吵,我就越逆反,更难开口叫爸爸、妈妈。在我心中,真正的爹妈从来不会找我毛病跟我干仗。就为这点事,从结婚后半年起,我们夫妻之间开始产生矛盾,第六个月,我妻子在岳母的鼓动下,就提出了离婚。
我娶个老婆不容易啊,不愿意离,找村里干部给调解,没离成,但夫妻之间矛盾埋下了。我再看老婆的眼神也跟以前不一样了:妻子还是外人啊,说不定什么时候便会离我而去,成为陌路人,甚至是仇人。
我和妻子在岳母不断搅和下,同床异梦,在不断争吵中生活了10年,并生有一子。
因为有孩子啦,我们双方都在勉强维持婚姻,最怕有人从中给挑拨,可是这种事也是偏偏遇上了。妻子的舅舅就是这样,他开始参与我与妻子之间的矛盾。
有一年夏天,我跟朋友孙某卖西瓜,这小子不是人,本来赢亏俩人分担,可是他从中竟贪了卖西瓜钱,粗略算一下,被他多整走1000来元。我问他,他不承认,他把我当傻子耍。
有一天我去他家,他家没人,我就把他家停在院子里的一辆破手扶拖拉机开出来给卖了,卖1000元。我这样做虽然不对,但他当初也不对,我就是要对他惩罚。
孙某上我家来闹,我不承认是我干的。他没证据,但兄弟多,总来闹,我被他搅得太烦了,就躲出去打工,想着躲一阵就好了。
就在这期间,妻舅公开说我是小偷,不是过日子的人,劝妻子跟我离婚,闹上了法院。
经法院判决,我们离婚,孩子归她抚养。我彻底妻离子散了。
无牵无挂,我成了光棍,就开始在外漂着,打工挣钱,就连春节也在外边干活儿。
村里有好心人给调解,想让我和妻子复婚,可是,她妻舅急三火四地给她介绍对象,一来二去,她还真嫁给别人了。
我有时候喝点酒,越想越生气,琢磨着是岳母和她妻舅使我无家可归,我至少要杀了她妻舅。
又打了几个月工,我下了决心,在一个综合日杂商店买把锤子,然后买了火车票。
我知道,杀了人,我也活不成,就想先把挣的钱吃光花净,所以提前在沈阳下车,玩一玩儿。
下车后,我在沈阳站前一个旅店住下了。这个房间两张床,我住一张,另一张住的是广州来的人。我在这里玩了两天,准备离开这里时,看见房间里那个旅客正坐在床上数钱,一大把,足有四五千。他一直没理过我,好像看不起我的样子。
我拿了东西退宿后就到了火车站,准备买票继续去老家。这时我突然又想,我将来是个杀人犯,活不了几天,杀一个也是杀,杀10个也是杀,何不把旅店里数钱的那个家伙杀了,抢了钱,再玩两天呢!
我返回去,又住到了这个旅店。这一回,不是跟广州那个人住在一起,我去找他,结果他退房了。
我有点失望,被安排在别的房间,凑巧也是跟一个南方人住在一块儿。这个人没有数钱,他兜里究竟有多少我不知道,是否值得一抢,我也弄不准,但我认为,南方人都有钱,出门在外,兜里都得带钱。
本来想晚上动手,但他老不睡觉,我给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天亮了,这个旅客也醒了,但他没马上起床,而是面朝墙壁躺着。我觉得应该下手,否则他起床后下手就不方便了。我摸出提兜里的铁锤,朝他头上狠砸一下。他就“啊”了一声,我把锤把砸劈了,锤头没掉下来,我抓起断把的锤子,又继续朝他头上砸,砸多少下记不住了,直到一点不动。
我翻了他的钱包,有六百多元。我又拿了他的手机,用床上的被把他盖上,就迅速离开这里。
我唯一遗憾就是还没来得及报复想杀的人,就被你们逮捕了,真是苍天无眼,让好人不得好死,坏人活人间。
这是赵某的一面之词,有点搞笑,暴力版的“大力哥”,杀人理由很牵强,首先他岳母和妻舅是真的这么嫌弃他,非要拆散他的家庭吗?他就没有自身的过错?何况,即便是在生活中受挫,有必要杀人吗?而且波及到了素不相识者?
像这种人,一生过的稀里糊涂,还爱钻牛角尖,但社会危害性太大,要不是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不知还要祸害多少人呢!